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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引关注体现法治的进步

2018年09月03日 01:30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 

  “正当防卫”引关注体现法治的进步

  “昆山反杀案”引发舆论热议,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9月1日,昆山市公安局就此案发布通报,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予以撤案。(9月2日《北京晨报》)

  “昆山反杀案”发生后,社会各界对这起案件给予了极大关注,尤其是广大网民、专家、学者、律师积极提出意见建议,理性表达观点诉求,促进了案件的依法办理。然而,必须正视的是,也有一些法律界人士在不了解案件细节真相的情况下,便急不可耐地抛出了自己的观点,有的认为属于“防卫过当”,有的称是“无限防卫”,更有甚者,认定为“故意杀人”。这些缺乏理性的声音都认为自己的观点“有道理”,以至于网友对“昆山反杀案”是否能够公正执法,表示了担忧。有的网友认为,毕竟“死者为大”,当行凶者意外死亡后,也由不法者变成了受害者;司法机关也会因同情死者,而判定行使正当防卫权利的受害者有罪,因为行凶者是死在其刀下。这也表明了,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和信任,还远远不够。显然,当地警方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以及江苏省检察院对此案的权威解读,清除了网友的疑虑和担忧。

  换言之,“正当防卫”成网络热词,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折射出了法治的进步。本案将对今后有关“正当防卫”案例的裁定,具有导向性的指导意义。一方面,“合法没有必要向不法让步”。正当防卫的实质在于“以正对不正”,是正义行为对不法侵害的反击,因此应明确防卫者在刑法中的优先保护地位。另一方面,人身安全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要求,面对来自不法行为的严重紧急危害,法律应当引导鼓励公民勇于自我救济,坚持同不法侵害作斗争。司法应当负起倡导风尚、弘扬正气的责任,检察机关也将会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当防卫权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汪昌莲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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