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女子拒不退彩礼获刑

2018年10月19日 14:17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参与互动 

  女子拒不退彩礼获刑

  本报讯(记者 杨伟广)10月16日,江某敏因拒不执行返还35000元彩礼的判决,被魏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据悉,魏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14日作出(2015)魏民初字第16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江某敏返还郭某某彩礼款35000元。判决生效后,江某敏拒不执行。2016年4月7日,郭某某向魏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4月14日,1995年出生的江某敏被列为“老赖”。2016年7月16日,魏县人民法院对江某敏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因被告人江某敏拒绝报告个人财产情况,2018年3月27日,魏县人民法院向江某敏送达《罚款决定书》,对其罚款10000元,但江某敏仍不报告财产和履行法院判决。

  魏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生效后,被告人江某敏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情节严重。江某敏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魏县人民法院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江某敏有期徒刑十个月。

  今年以来,魏县已将多名拒绝退还彩礼的女性列为失信人员。

【编辑:左盛丹】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