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酒后发泄持刀拦劫路人被判寻衅滋事男子获刑

2018年10月29日 15:40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 

  酒后发泄持刀拦劫路人 被判寻衅滋事男子获刑

  本报讯(记者孙莹)男青年刘某为发泄个人情绪,酒后持刀拦劫路人,被民警当场抓获。西城法院日前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去年12月5日晚6点多,天色已暗。金女士刚从西单地铁站走出来,突然被一名男子从背后搂住,一把冰冷的尖刀架在了她的脖子上。“别说话,跟我走!”男子低沉地说道。金女士为了自己不受伤害,一边劝男子别冲动,一边问对方是不是要钱?男子只让金女士跟着他走,逼着金女士走到西单广场的黑暗处,才无厘头地说:“你害怕了吗?你害怕了就对了,你明天可以买彩票了。”

  此时,两名巡逻的保安从他们身前经过,男子反而叫金女士把保安叫过来。金女士想了想脖子上的尖刀,没有贸然呼救,而是以钱包丢了为由,把保安叫到身前。

  走到近前,保安才看清,这并不是一对情侣在休息,而是有持刀劫案发生。保安赶紧通知了西单大街派出所,两名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看到民警来了,男子的情绪有些狂躁,也不正面回答问题,民警看准时机,将持刀男子制伏。经调查,男子姓刘,因生活不顺,酒后发泄自己几近崩溃的情绪,才持刀劫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在公共场所酒后持凶器拦劫他人的行为,情节恶劣,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J001 

【编辑:左盛丹】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