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在发布会上表示,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缴存,支付房租有压力的缴存职工可合理提高住房房租的提取额度,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对疫情比较严重地区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编辑 肖子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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