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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投资者关切 沪深交易所加强上市公司监管更接地气

2016年05月11日 13:17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 

  □万联证券研究所 傅子恒

  今年以来,沪深两大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发出的问询函数量明显增加,尤其是在年报披露期间。数据显示,截至5月5日,沪深交易所共发布93份年报问询函,加上各类专项问询函,交易所日均问询函合计5份之多,数量及密度较以往明显增加。这表明强化上市公司事中、事后监管,两大交易所的行动在加快。

  除数量增加外,同样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交易所发出的问询函对上市公司相关问题关注广度和深度的提升,以及直面市场热点问题、回应投资者关切的精神。

  从年报问询函来看,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关注涉及持续经营能力、财务数据真实性、关联交易公允性、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情况、募集项目进展,甚至行业趋势、经营战略等层面;专题问询则涉及重组标的资产巨亏、海外并购后续整合、“无厘头”高送转、缺乏可持续经营支撑的保壳行为等市场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总体来看,问询函直面问题,回应了市场关切,在保障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真实、抑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冲动、抑制投资主体与上市公司合谋操纵股价等方面,发挥或正在发挥着巨大的警示与威慑作用。

  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可以说居于核心地位。它首先是股票的承载标的,具体经营结果以及未来发展预期,是决定所承载股票的估值基础,甚至其一切日常行为都可能成为标的股价波动的“非系统”影响因素。因此,强化上市公司监管,保证其对外释放信息能够真实、及时、有效,让投资者能够切实了解上市公司真实经营情况,并在此基础上预测发展前景,杜绝任何财务造假行为以及所依附股票价格的人为操纵现象,动态监管就必须做到及时、有效、全面,并尽可能具有前瞻性,这也应当是对上市公司进行外部监管所要追求的目标。

  强化上市公司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一直以来都是市场的呼声。事实上,能否做好对上市公司事中、事后切实、有效的监管,也是注册制改革能否成功的重要一环。

  在证券市场中,股票的“创设”(产生)分为发行与上市两个环节,而上市后的交易只要不被摘牌,则是永续的。如果说IPO环节的前端审核是对“是否放行”进行把关,该环节的审核监管更像是“一次性监督”的话,那么对公司上市之后的监管则将是股票永续交易状态之下的“终生监督”,这种监督职能分布在政府监管、社会监管、行业自律监管与企业内部监管等各个层面,这些监管层面形成一个网状的监管体系。

  对上市公司监管而言,证券交易所监管居于重要地位,因为证券交易所为各类证券交易主体提供交易场所并创造公开、公平的交易环境,以及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其所承担的监管职责既连结着政府监管,又紧密连结着社会监管与行业、企业自律监管,又与进入市场交易的投资者紧密相连,其职能无法由任何其他监管所代替,也具有其他各方无法具备的先天监管优势,强化对上市公司动态监管是其履行基本监管职能的责任所在。透过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强化函询监管,广大投资者可以看到交易所在强化监管方面的努力。

  伴随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监管力度持续增强,当前投资者有两大迫切期待:

  一是希望沪深交易所能够将这一良好的监管势头持续保持下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让市场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积极变化。

  二是扩而广之,以强化上市公司监管为契机,对其他市场主体同样加强监管,同时推动解决监管体系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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