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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动需披露 切莫违规做代持

2017年08月09日 13:10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 

  股票是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股东花钱买了股票,就成为公司的股东。然而在证券市场,总有一些人花钱买股票,却不想让别人知道他是公司的股东。这样就有了代持股份,代持原因虽然五花八门,但都出于一个目的:不想公开实际出资人的身份。然而纸包不住火,做代持安排时说好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但最终还是会被捅出来,且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

  甲上市公司披露了一则公告,说A公司打算受让B股东持有该上市公司的部分股票,占总股本比例超过了5%,3个月后完成股权过户手续。这3个月期间,A公司和C公司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书》,双方约定,C公司实际出资购买甲公司股票并享有相关投资权益,这部分股票交给A公司代持。代持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在扣除相关成本和税费后,C公司享有95%,A公司享有5%。C公司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人,享有实际的股东权益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A公司必须遵从C公司的意志行使股东权利。

  代持关系至此正式形成,且在一年之内无人知晓。代持约一年后,甲上市公司开始密集爆出各种利好消息,股价扶摇直上,C公司择机进行减持,3个多月就收获了3亿多元投资收益。

  这时A公司慌了:这么精准的减持,多半是有内幕交易啊,万一东窗事发自己成了“背锅侠”怎么办?于是A公司急忙撇清自己的责任,并进行揭发举报,股份代持关系这才浮出水面。

  C公司本想以股份代持掩盖内幕交易,却未想到事有不谐东窗事发;A公司虽举报有功,但也难逃责罚。另外,随着调查的深入,证监会发现甲上市公司董事长和C公司亦有关联,是知晓代持事项的。由于A公司、C公司和甲上市公司未能披露代持协议及相关内容,证监会对三家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业内人士表示,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投资者如想参与资本市场活动,就要遵守资本游戏的规矩,该披露的就披露,不该做的千万别做。不论上市公司还是股东,所做事项达到披露标准,该主体就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都要及时、公平地进行披露,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就要受到应有的惩罚。

  □深圳证券交易所

【编辑:姜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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