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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客团火烧车案:罹难者中22人各获赔143万人民币

2016年11月16日 20: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刘舒凌 摄  


台湾火烧车案理赔确定:大陆罹难者23人各获赔143万  来源:深圳高清

  中新网11月16日电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7月19日大陆游客团在台发生火烧车事故,台当局交通部门16日说明罹难者保险理赔情形,在陆委会等部门与各承保保险公司密集沟通、协助下,对于理赔应备文件齐备罹难者家属均已完成理赔汇款作业,达成和解的每位罹难者可获得新台币664万元(约为143万人民币)理赔金。

  台湾交通部门指出,24名罹难陆客中,计有23人与业者达成和解,每位罹难者可获得包含“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客运业乘客责任保险”、“客运业旅客运送责任保险”及“旅行业责任保险”等保险在内总计新台币664万元的理赔金。

  前述达成和解的23名罹难者家属理赔作业,除有1名罹难者因请求权人文件未齐备尚未理赔外,其余22位罹难者家属理赔所需文件经海基会完成验证后,已由各承保保险公司于本月上旬陆续完成汇款,尚余1名罹难者家属因欠缺相关理赔文书数据,致保险公司尚无法完成汇款,台湾交通部门已责成“观光局”持续协助处理,取得文件并经文书验证后,保险公司即可续办理赔汇款事宜。

  另1名罹难者之请求权人虽未与业者达成和解,仍由保险公司就“强制汽车责任保险”部分先行赔付新台币200万元。

  针对火烧车事故导致多人罹难,台湾交通部门重申遗憾与哀悼,将持续建构安全可信任之观光旅游环境,也会充分保障游客权益。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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