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陆客团游览车在台起火事故完成保险理赔汇款作业

2016年12月12日 18: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陆客团游览车在台起火事故完成保险理赔汇款作业
事故现场。中新社记者 刘舒凌 摄

  中新网12月12日电 据台旅会北京办事处网站消息,有关今年7月19日辽宁观光团火烧车事故罹难者保险理赔,在海基会、台旅会等相关部门及各承保保险公司密集沟通、积极协助下,各保险公司对于理赔应备文件齐备之罹难者家属,均已完成理赔汇款作业。

  该事故24名罹难的大陆旅客中,计有23名罹难者家属与业者达成和解,每位罹难者可获得包含“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客运业乘客责任保险”、“客运业旅客运送责任保险”及“旅行业责任保险”等保险在内总计新台币664万元(约人民币143.2万元)之理赔金。

  达成和解的23名罹难者家属理赔作业,除1名罹难者因请求权人文件未齐备尚未理赔外,其余22位罹难者家属理赔所需文件经海基会完成验证后,已由各承保保险公司于本年11月上旬陆续完成汇款,目前尚余1名罹难者家属因欠缺相关理赔文书数据,致保险公司尚无法完成汇款。台旅会已持续协助处理,并通过观光小两会机制请海旅会协助提供,待取得文件并经文书验证后,保险公司即可续办理赔及汇款事宜。

  此外,还有1名罹难者的请求权人虽未与业者达成和解,仍由保险公司就“强制汽车责任保险”部分先行赔付新台币200万元。

【编辑:刘欢】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