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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台胞参加三类大陆职业资格考试有新进展

2018年06月13日 17: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6月13日电 (路梅 林凯潼)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马晓光13日在北京介绍了在职业资格考试方面落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的新进展,涉及台胞在大陆申请证券、期货、基金从业资格,申办渔业船员证书及参加导游资格考试等相关规定。

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张勤 摄
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 中新社记者 张勤 摄

  今年2月28日大陆方面公布实施的《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31条惠及台胞措施”)第13条提到,台湾同胞可报名参加5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执业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在今次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据马晓光介绍,在职业资格考试方面落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的新进展包括三方面:

  一是,5月3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分别就落实“31条措施”中第29条发布具体措施,明确“在台湾已获取相应资格的台湾同胞在大陆申请证券、期货、基金从业资格时,只需通过大陆法律法规考试,无需参加专业知识考试”,对台胞获得从业资格的取得方式、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等事宜作出详细规定。今后,符合条件的台胞可按照三个协会公布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分别参加相关考试、申请从业或执业资格。

  二是,农业农村部组织对渔业船员管理相关法规规章进行修订,将于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台胞报名渔业船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办法。自明年1月1日开始,台胞可凭《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申请办理渔业船员证书相关业务。

  三是,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印发了《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定于今年11月至12月间举行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台胞可在大陆任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参加考试。(完)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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