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欺民之罪当如何论处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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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欺民之罪当如何论处
2010年03月15日 14:41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毛主席教导我们说:假的就是假的,伪装应该剥去。

  此中微言大义,须当活学活用。如今,假名牌基本没人堂而皇之地穿了,假奶粉基本没人放心大胆地喝了,假统计数字也基本没人不假思索地信了……假货在越来越多的领域无处遁形,但在体育圈里,各种假现象仍层出不穷,严重有损和谐社会的大好形象,有鉴于此,我们必须在体育领域里,将反假斗争进行到底,剥去一切假货的伪装。

  近年来体坛之假象,以足球界各种假球为甚,此番整治,其声势之轰烈,可见国人对此事的关注度。或曰,“商业化的体育,本质就是娱乐大众,聊博一笑而已,真真假假何必计较。”不然,我们反假,并不是以道德评判家的身份,而是以消费者的身份,所谓职业体育,就是靠比赛卖票,以为生计。观众购票入场,就构成了消费行为,那些假球现场,在招揽观众时打的旗号动辄是“××生死战”、“××保卫战”,悲壮得跟瓦尔特保卫萨拉热窝似的,观众买票进场后才发现,眼皮底下上演的却是一出早已拟好剧本的过家家。这等于是我买了《阿凡达》的票进影院,里边放的却是《阿凡提》,这岂非欺骗消费者?何况,各种假球背后还牵扯着赌博等一系列非法活动。

  涉假事件不惟出现在广受关注的职业联赛里,在其他非商业项目中,假比赛、假年龄、假身份,以及通过禁药谋取的假成绩,各种假恶丑不一而足。

  较为严重的是几次“年龄门”的曝光。改年龄,在需要体质与力量的项目上以大充小,在需要技巧和柔韧的项目上以小充大,这都是不正当竞争,即便赢了,也是胜之不武。这样的造假不是“升国旗挂金牌”的动人场面所能抵消的,因为,且不说那些冠军头衔是否就真的“关乎国家最高利益”,即便真是,也不应当求诸不正当的手段,“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此所谓“程序正义”,这种理念正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所缺失的,也是现代公民社会亟需恶补的。

  而且,非商业的体育项目中的涉假事件更加让人不能容忍。这是因为,我国目前体育领域“职业”和“专业”两种体制并存,职业体育靠观众吃饭,专业体育,则是国家耗费公帑,用纳税人的钱加以培养。如果说职业体育领域的造假是欺骗了看比赛的观众,那么专业体育领域的涉假事件,则是欺骗了全体民众,在古时候的君权社会,欺君之罪当诛,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民权社会,弄虚作假糊弄公众,这“欺民之罪”又该如何论处?

  原本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3·15,其主题近年来被逐渐单一化为“打假”。然而单纯打假是打不胜打,“假货”存焉,盖因背后之假人和伪制度的存在,此弊不除,打假无望。如你所知,一个成熟的契约社会和契约市场,除了假牙假肢,对一切假货都是零容忍。

  □曲飞(体育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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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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