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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起石家庄开始发放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2012年08月31日 10:03 来源:石家庄日报 参与互动(0)

  我市将对2011年、2012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进行补贴,补贴资金从9月3日起开始发放。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此举是为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淘汰高耗能、高污染汽车工作。

  此次补贴的范围及标准分为三类。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6米(含6米)或乘坐人数大于20人(含20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汽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

  符合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在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更新车辆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申请补贴资金。申请农村客运车辆报废更新补贴的车主,还需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等凭证。

  为做好发放补贴工作,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共同成立了联合服务窗口,办公地点设在丰收路45号市商务局北院348室,办公电话为86093142。9月7日前办理2011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车主账户修改和补贴发放工作,9月10日起办理2012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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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共设定三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分别是:

  1、河北隆鑫报废汽车拆解有限公司,地址在留营乡石桥村西外环北路路东。电话:89636872

  2、石家庄废旧汽车有限公司,地址在北二环东路195号。电话:85618589,85619929

  3、辛集市六前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地址在辛集市束鹿大街东段路南。电话:13931870233

  以上三家企业中任何一家企业及其分公司均可回收,其它企业没有回收资质。(记者 焦莉莉)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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