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特种车辆难以行使优先权 专家吁强化立法加大处罚

2012年12月06日 20:49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近日,北京一辆救护车鸣着警笛到居民小区接治急诊病人,却被保安拦下要求办理收费手续的消息,引发广泛热议。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享有的特权在现实生活中消失殆尽。专家呼吁强化立法,加大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

  据北京急救中心介绍,救护车进入小区、单位被要求办理收费手续并不是个案,而救护车奔赴车祸现场途中因社会车辆不避让寸步难行,各地消防车因种种原因受阻难以在第一时间扑灭大火的事也时有发生。北京一中院法官刘杨田分析,尽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社会车辆和行人阻碍特种车辆执行任务,将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执行力度很弱。

  刘杨田: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是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但实际情况是,往往实施了这样违法行为以后,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罚,这是导致特种车辆无法行使优先权的一个原因。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柳华文强调,特种车辆享有相应特权是国际通例,不仅因为阻碍和抢行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更因为这些车上承载着生的希望。我国无论从立法还是道路设计、交通管理、公民意识等方面都亟待加强。

  柳华文:比如在日本,连接高速公路和医疗机构的救护车专用道路,其他车辆一律不得使用。德国、美国、韩国的法律都强制要求所有车辆为救护车让道,否则将承担巨额罚款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执行公务时,特种车辆必须开启车上安装的录像机和录音器,以此摄录执法的全过程,不仅留下执法证据,也可以监督执法者。(记者孙莹)

【编辑:何敏】

>汽车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