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相关部门提醒:缴纳车船税避免多交冤枉钱

2013年01月30日 08:5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本年度的车船税又开始征收了。广州市地税局负责人申明,跑马场某代办点并非地税机关委托的代征单位,在已对外公告的《广州市私人车辆代征点》名单里没有该点,它不是正规的“代征点”而是代办点(中介),为单位和个人代办理涉税业务。

  近日有车主抱怨,去年年底在广州黄埔大道跑马场某代办点缴纳车船税时,被硬性要求提前缴纳滞纳金,并收取手续费。地税部门进一步明确,地税机关及其委托代征单位不收任何手续费,建议纳税人到地税各大办税服务厅和委托代征点缴纳税费,代征点的详细名称和地址在广州地税网站(www.gzds.gov.cn)及广州地税官方微博的公告中都有列明。“代办”与“代征”,虽一字之差,但区别很大,提醒各位纳税人,交车船税前需先查询清楚,避免多交了冤枉钱。

  市地税局还提醒纳税人,地税机关及其代征点窗口在征收车船税时,当场打印加盖地税机关和代征单位印章的税收完税证(“好易”电子自助终端缴交车船税当场打印缴税凭单),代办点窗口在收取涉税款项时,则不能当场打印税收完税证。纳税人如在办理涉税业务过程中发现税收违法行为的,可随时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涉税案件举报中心举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46号,举报热线:12366-2-6-1)。(记者/黄颖川 通讯员/陆晓红)

【编辑:陈鑫】

>汽车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