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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合法性 为拼车正名亟待法律出力

2013年02月06日 09:03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春运“一票难求”的现实压力,催生着公众的回家“智慧”。

  打开互联网,输入“拼车回家”,就可以搜到大大小小十余个互助平台进行“拼车回家”配对,利用开车回家的人车里的“空位”,为没票的人解决燃眉之急。

  在网上交换信息后,车主回乡时捎一两位“拼客”,双方共同分摊油费、过路费。对于私家车主来说,同路的人拼车回家既方便又省钱,环保节能,还能交个朋友,是一桩美事。但从法律上来说,陌生人之间拼车很有可能违法,也很危险。

  春节拼车,成了一桩“合理而不合法”的尴尬事。

  如何界定拼车行为合法性

  在春运的高峰时刻,人们发现,除了公共交通,还有“公益”交通。

  国内首个由民间自发组织的解决春运问题的互助拼车平台——“春节回家互助联盟”主办方告诉本报记者,自1月20日活动启动至1月29日,参与报名人次就已超过110万次,仅北京就超过4.9万,比去年同比增长53%。目前这一数字还在持续增长。

  此外,相较于往年车主报名较少的现象,2013年拼车联盟车主报名数量创下了活动举办三年来的同比最高峰,高达35%。

  据了解,目前,这样的拼车平台多数基于网络平台,线下的方式除了热线电话,宣传和活动场地也有限。这意味着,能搭上顺风车回家的绝大多数是能上网的人,或者一些白领人群。

  拼车势头火爆,但也有“软肋”——要想拼车合法,就必须特别注明是“免费搭载”。因为一旦涉及费用均摊,该车就有可能被当作“非法营运”来处理。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对营业性和非营业性运输划分问题的复函》,营业性运输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费用结算的运输,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的运输行为。如果这类行为未取得交通运输部门的许可,则属于非法营运,即俗称的“黑车”,是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之一。那么,怎么界定拼车行为的合法性呢?

  对此,拼车联盟的工作人员方燕向记者介绍说,拼车联盟是一个公益的拼车平台,倡导老乡之间“相守同望、相助同行”的互助精神,“联盟不涉及到金钱问题,整个活动的主旨就是互助拼车,是纯公益性质的,不允许有任何的收费行为;而且我们的车主与乘客是以真实的身份,在出发前经过多次沟通就已经成为朋友,不再是黑车模式的‘陌生人’了,所以也就不存在非法营运问题”。

  查阅相关资料,记者注意到,近年来,民间自发的拼车现象越来越普遍,有法律专家还为确保双方安全设计了拼车合同模板。

  “一旦车主和拼客自愿平摊路费、油费,车主并未盈利,也会破坏私家车登记时注明的‘非营运车辆’的性质。”北京律师徐莹向记者阐释说,就算是有合同也不行,因为拼车合同一旦涉及金钱往来,合同本身会因违法而无效,“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甚至会因‘改变车辆运营性质’问题而拒赔”。

  据拼车联盟介绍,春运期间拼车返乡的两种情况:第一种,车主自愿带亲朋好友返乡,不收任何费用,这种情况不纳入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范畴。第二种,几个人一起实行AA制,拼车返乡,是否合法,关键在于其运输行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联盟报名的车主与乘客成功配对之前,需要双方自愿签订‘拼车安全协议书’,协议规定双方在拼车过程中不允许产生任何金钱交易,是老乡互助行为,不存在任何‘非常营利’,保险公司不可能拒赔。”方燕说,“在拼车过程中,搭乘者可能会考虑一旦在拼车的途中发生意外事故,自身安全难以保障,因为绝大部分车主会为爱车购买车辆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但不一定会为车上人员购买责任险。为保证配对车主、乘客旅途的安全以及双方的合法权益,拼车联盟都会赠送给每一位配对成功的车主、乘客为期7天的旅游交通意外保险,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春节拼车不能公益“独行”

  近年来,拼车在政策上一直没有突破障碍,但公益平台提供了另一种接近商业模式的思路,他们推出的“营销式”、“服务式”体验,鼓励很多人愿意免费拼车:

  据拼车联盟介绍,首批出发的车主、乘客代表已在出发仪式上现场签订互助拼车协议,并领取了主办方提供的1000元的油费现金补助、价值656元的酒、保额20万的保险等丰富的春节礼品;

  同时,活动准备了一系列具有相关法律效力的程序来保障参与者的权益。为确保驾乘双方的安全和合法利益,该联盟有数十名专职工作人员和近百名联盟义工,帮助车主与乘客配对。

  作为“拼车联盟”在北京首批出发拼车回家的车主赵先生,在临行前拿到了1000元油费补贴。他算账说,坐火车回家需8个小时,要200多元,而开车12个小时,费用也就1000元左右,“首先亏不了钱,还‘赚’了朋友,免了麻烦,觉得很有成就感”。

  “‘民间拼车’这么多年一直难以获得合法地位,对此我们赞同有关部门的决定,这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因为毕竟里面会牵涉很多实际的问题,如金钱纠纷、意外纠纷、财物安全等等。”方燕向记者表示。

  “拼车联盟作为第一个民间发起的春运互助拼车平台,自2011年成立以来,首创性发起的‘互助拼车’模式,确实为广大游子在春运期间多提供了一条回家的路;在联盟的带动下,两年以来,各地形形色色的顺风车、拼车行动如雨后春笋般崛起,甚至很多名人都参与了进来,数以万计的游子由此踏上了回家路;因此,我们呼吁有关部门能出台相关政策法规,能为‘互助拼车’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方燕说。

  对此,社会科学专家表示,随着春运客流量的逐年增加,受交通工具以及机制的制约,短暂的春运区间难以实现乘客的完全输送,企业以及社会组织应该充分发挥“穿针引线”的作用,鼓励更多的社会企业以及民间组织参与到春运大军中,缓解春运压力。

  徐莹则建议说,应呼吁各方面推动,从立法层面解决“合理而不合法”这一尴尬,“对于不以营运为目的的拼车现象,应加以善意引导,将其从尴尬的‘灰色地带’引导出来,并逐渐制定相关法规,为拼车‘正名’”。

  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拼车在国外很普遍,一些国家对拼车有专门的鼓励政策。在美国,高速公路最里侧专门设置了合乘车道,就是为了倡导大家合乘,减少小汽车的使用,以减少拥堵、能源消耗和尾气排放。今后需要加速制定有关拼车的法律规定。(记者赵丽)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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