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擅自涨价乘客可拒付车费
2013年02月06日 09:42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4日,记者从枣庄市中区交通局获悉,区交通运输局在春运期间将严肃查处出租车擅自涨价等行为。
据了解,春运开始前,交通部门已向从事道路客运的驾驶员发放《致全区客运驾驶员一封信》,对他们进行了一次安全行车和守法经营的专题教育。
春运期间,出租汽车经营者需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如不按运价规定标准和计价器里程收费,乘客有权拒绝支付乘车费用,并向交通部门举报投诉(电话3305127)。记者了解到,有些出租车司机想借春运之势,将原规定为5元的起步价提高到10元,如乘客遇到这种情况也可拒付车费并及时向运输部门反映并投诉,区运输局将严格禁止并打击春运随意涨价的行为。
【编辑:吕思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