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尾号限行继续实施 公车继续每周停驶一天
2013年04月02日 07:53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这是本市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延续。
根据相关规定,自2013年4月11日至2014年4月10日,机动车继续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继续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警车、消防车、公共汽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等不限行。
【编辑:刘虹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