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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拉高速”毁车危险难逃处罚

2013年05月28日 10:16 来源:石家庄日报 参与互动(0)

  相信不少车主都有过“拉高速”的经历,这种让新车在高速公路上以超过120公里/小时高速行驶的磨合方式,被很多车主和4S店工作人员奉为新车磨合“必选动作”。但汽车专业人士和高速交警提醒,盲目“拉高速”对车无益且是严重的危险驾驶行为会受到严厉处罚。

  5月2日,车主张某就因以平均184.79公里/小时的“拉高速”行为,被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吉林大队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扣留其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难道“拉高速”真的如此必要?使得驾驶员们不惜冒着巨大的安全和被处罚的风险“顶风作案”。

  对此,笔者向专业汽车维修人员进行了咨询。资深汽车修理技师王文义表示,大多数驾驶员所做的“拉高速”是被误传的,这里的“高速”并不是指高车速而是高转速。王文义说:“车辆在日常中长期在低转速下工作,发动机摩擦面易产生积碳等杂质影响其正常运转,让车辆发动机高于日常转速运转有助于减少杂质,但这完全可以在低于120公里/小时车速内完成,把车辆开到速度的极限,不但对车辆没有好处反而增大发动机运行风险。”

  王文义同时表示,随着车辆制造水平的进步和每个生产厂家技术的差异及发动机机油的不同,“拉高速”已经不再必要,准确完成保养手册上的项目是汽车性能最基本也是最有效的保障方式。(张楠 周立权)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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