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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勘员配合汽修店骗保:制造24起假事故共骗43万

2013年06月18日 07:34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开汽车修理店的赵某带着员工孙某与保险查勘员闫某等人,涉嫌一起编造虚假交通事故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涉案金额43万余元。昨天,他们在西城法院出庭受审。

  >>指控

  24起假事故骗保43万

  上午9时30分许,赵某等三人被带进法庭。现年32岁的赵某是北京市人,中专文化,早年做过保险代理,结识了一些车主,后来在丰台区花乡经营一家汽车修理店,31岁的孙某是他手下员工。另一被告人闫某现年27岁,案发前是保险查勘员。

  公诉机关指控,赵某伙同闫某,指使孙某等人,于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间,通过伪造车辆牌证进行套牌、换装旧件、伪造交通事故认定书、签订虚假协议书、提供虚假修车发票等手段,编造24起虚假交通事故,骗取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保险金共计43万余元。

  检方认为,赵某、闫某、孙某涉嫌诈骗罪、保险诈骗罪,鉴于孙某是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手段

  用客户的车制造事故

  法庭上,赵某认罪。他说,自己是通过同行知道通过撞车可以骗保。经人介绍,他认识了保险查勘员闫某和柯某(在逃)。据悉,保险公司在4S店设有定损点,闫某和柯某在不同的定损点上班。

  赵某说,他从2011年年底开始实施骗保。当有客户的车发生事故需要修车,他先叫工人去接车,做主责车,然后用自己的套牌奥迪或奔驰等好车做无责方的三者车,用旧件换车上的好件,再制造二次事故,申请理赔后再把配件换回来,以此骗取保险金。

  赵某说,去保险公司定损时,三者车的事故是假的,三者车的发票和行驶本等手续也是假的。因每次接车,员工都会找客户要身份证办银行卡,因此,虽然理赔款打到了被保险人即客户的账户,但钱由他们控制。他和闫某、柯某商量过,每做一起给他们提成20%。但孙某没什么好处,就是工资高一点。

  >>供述

  查勘员称没拿过好处

  随后受审的闫某说,进行勘查定损的正常手续,是客户报案后,他会给客户回电话,要双方的行驶本、驾驶本,这些东西他都要负责拍照并查看车辆碰撞痕迹。而赵某送到他那里定损的车都是套牌车,行驶本也是假的。

  闫某称,定损就是确定一个赔偿数额,他的权限是2万元以下,2万元以上就需要分公司复核。赵某知道这一点,每次制造事故,都将损失控制在2万元以内。

  法官问闫某:“你明知道赵某有骗保的行为,为什么还帮助他?”他答:“因为大家都熟悉了,所以就帮忙。”闫某当庭否认收过赵某的钱,称赵某只是请他吃过饭。

  孙某当庭只认可参与3起诈骗,并称自己参与的时候不知道骗保,到了看守所才知道,也没有分到钱。

  庭审最后,3名被告人都表达了悔意,希望法院轻判。此案没有当庭宣判。记者裴晓兰

【编辑: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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