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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资格培训在沈阳开班

2013年07月23日 10:16 来源:中国质量报 参与互动(0)

  由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组办,沈阳市汽车流通协会协办的“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班于7月8日在沈阳举办。来自青海、宁夏、陕西、内蒙古、江西、安徽、上海、辽宁等地的60余名学员参加了培训。

  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原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是国家批准的6类资产评估职业之一,2005年,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精神,将“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正式更名为“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近几年,按照国务院“严格评估专业资格设置管理”的要求以及《关于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国家对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实行注册管理制度,一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二是由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下发和负责管理“二手车鉴定评估师注册证”,并由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共同对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考核鉴定、发证等相关工作进行组织实施,对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实行全国统一教材培训,统一试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发证。

  据了解,本期培训内容分为理论与实际操作两部分。授课讲师由清华大学资深教授张执玉、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担任。培训教材采用由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二手车鉴定评估理论与实务》一书,该书为贯彻和落实商务部即将发布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指定培训书籍。该书由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组织参加《规范》编写和审定的专家以及在二手车鉴定评估一线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理论水平的专家,根据《规范》对二手车鉴定评估活动提出新内容、新要求,结合新形势对二手车鉴定评估专业技能的要求以及《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国家职业标准(2007年修订)》编写的。

  经过8天的严格培训,最后通过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学员可获得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国家统一印鉴的“职业资格证书”和中国汽车流通协会颁发的“二手车鉴定评估师注册证书”。两个证书是持证上岗和执业的有效资格依据。(王 辉)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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