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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三包捆绑保养属侵权

2014年01月07日 09:1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汽车维修和保养是车主关注的问题。

  早在去年11月份,本报就披露了多种车企在三包中的“避责条款”。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汽车生产者信息备案公开情况评估结果,系统地披露了三包凭证和保修保养手册中存在的13项规避三包责任和意义的问题。

  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三包与4S店保养或与限制合理改装挂钩属于侵权行为,如果并非不合理保养和改装造成的质量问题,车企仍需承担三包责任。

  质检总局:

  限制合理改装属侵权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发布的评估报告披露,部分汽车生产者在信息备案、公开上存在一些违规问题和不公平条款,主要特征表现为:一是减免汽车经营者责任,规避应尽的三包义务;二是限制或者侵害消费者权益,加重履行的三包义务;三是赋予汽车经营者单方权利。

  评估共在三包凭证和保修保养手册发现了13项问题,如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多于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根据VIN定制的特殊零部件范围多于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强制要求用户到4S店维修保养,否则免除三包权利;限定消费者对车辆的加装、改装;里程表无法确认行驶里程的不予三包等。

  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一些生产厂商强制把到4S店保养、合理改装与三包权利捆绑在一起,剥夺了用户选择权,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

  国家质检总局认为,根据三包规定,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但车主对于汽车保养可以有自己的选择权;对车进行安全的、符合技术规范的改装是很正常的现象,不应与汽车三包权益捆绑,否则侵害了消费者对产品的处置权和使用权。

  业界:

  许多免责条文仍需规范

  业内人士分析,本次质检部门的回应是一个可喜的进步。但从三包有序发展来看,很多问题仍需进一步规范。

  记者调查发现,“有些零部件的质量问题被生产者排除”等问题仍未得到明确的回应。部分车企还设定了车辆保养周期机油烧个精光属于免责条件、车门故障不是质量问题等离奇免责条文。

  对于“烧机油免责”,维修人士指出,随着带涡轮增压器车型大量增多,车主反映的烧机油的现象与日俱增,并有蔓延之势。在佛山,也曾有车主出现千公里烧机油500L的现象。但与烧机油的普遍性相比,众多车主在车企的免责条文中却无力申诉。

  展望:

  消费者应主动参与维权

  业内人士指出,三包信息的公开和评估是一种巨大进步,让各种有悖常理的条文公之于众,并有望在争议中得到改善。近日,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针对评估中的13项问题,开展一系列的整顿措施,包括将评估结果反馈给汽车生产者、督促信息备案等,力争迅速完成整改。

  当前,汽车三包仍处于探索阶段,众多有识之士认为,汽车三包的有序推进和实现有效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需要消费者主动参与维权。

  从目前来看,汽车三包已建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支撑体系,实现汽车维权有法可依。消费者维权积极性越高,越有利于推动汽车三包制度的建设。因此,当在汽车消费出现三包争议时,建议消费者应积极主动找厂商维权,如无法得到正当的诉求,可寻找消协、工商和质检部门去投诉解决,也可利用法律武器,推动三包制度的完善。(文/记者罗林 图/记者龙成通)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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