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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备案工作停止 汽车销售模式或将被改写

2014年08月06日 08:40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0)

  8月1日下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一纸《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下称《公告》),在汽车圈内引起轩然大波。

  仅从字面意思看,《公告》只是提到“自2014年10月1日起,国家工商总局将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而其背后更多的信息,有待于我们去解读。

  有业内人士分析,工商总局这纸新政,最直接的影响将是打破以厂家授权为核心的汽车零售体系的垄断,也就是说,汽车4S店将不再需要厂家的授权,只需要获得工商审批就可以卖车,而且一个4S店可以卖不同品牌的车,这让我们对未来的汽车销售模式有了更多想象的空间。

  工商总局率先取消备案

  品牌管理办法或松动

  车企的汽车代理授权,一直以来都是汽车经销商的命根子,有了这个授权,经销商才能到工商部门登记,获取经营资格。包括汽车总经销商和品牌经销商设立从事汽车品牌销售活动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也需要获得汽车厂家的这一纸授权。

  这一规定,源于2004 年8 月,由商务部、发改委和工商总局共同颁布于2005 年4 月起施行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规定,国内汽车经销需取得整车厂授权,并向商务部和工商部门备案。

  这一办法的制定,起初是为了规范市场,强化整车厂在整车销售和零部件供应商的主导权,但是在另一方面,也让经销商从一开始就处于被动的弱势地位。

  在之后10年的操作时间里,汽车厂家和经销商的关系,犹如上级和下级,经销商的销售行为受到汽车厂家的诸多牵扯和限制。而随着汽车市场竞争的白热化,销量的日益增长,消费市场供大于求,厂家强势压库进一步加剧了这一矛盾。

  “《办法》实际上赋予了厂家对销售的高度控制权,没有充分尊重汽车经销商和汽车厂家在法律上的平等关系,客观上更有利于形成厂家的强势或垄断地位,使本来已处于弱势地位的汽车销售企业更加弱化。”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汽车分会副会长苏晖表示。

  此次工商总局发布的公告,正在对厂家与经销商的隶属关系做出的一次重大调整。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今后只要相关资质符合,以前没有得到厂家授权的汽车经销商也将合法进入汽车销售市场,他们可以自由选择进货的渠道,市场竞争会更加充分,而被视为小众路线的平行进口,也将迎来巨大机会。

  厂家和经销商的话语权,或将因此发生改变,汽车经销商的力量由此得到加强。据业内人士分析,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以后,汽车厂家对经销商的管控表面上会有所弱化,但是在实际的进货环节,仍然会受到厂家的严格管控。

  重磅消息一出

  立即引发圈内种种热议

  上周五下午公布的这则公告,让原本即将进入周末节奏的汽车圈变得骚动不已。

  斯巴鲁中国副总经理李金勇随即在其微信朋友圈发表了观点,“为工商总局的改革叫好”。他表示,此举“符合中央简政放权的大方向”。在他看来,“此项政策的颁布,变相取消了由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对汽车销售行业将产生深远影响,将不利于厂家的市场管理,对经销商有利有弊,并对未来销售模式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东风日产东区营销部副部长李广涛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工商总局发布的公告,其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工商总局‘简政放权’,对企业和经销商来说,日后会大大缩短企业授权经销商的周期,不用浪费3-6个月时间进行备案。”

  李广涛补充说,这次工商总局做出的改变,等于把汽车销售品牌授权的核心打破了,放开来让市场做决定,通过多元的经营方式,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环境,从而规范市场,提升经营企业的服务能力,最大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也有车企负责人更为直接地认为,汽车超市云集,多品牌经销商受益,弱势品牌会更弱。

  还有人认为,这一公告影响最大的,可能是进口车经销商,特别是长期以来用加价的方式在销售的进口豪华车车型。记者了解到,很多一段时间以来,国外进口汽车都是采用品牌授权和总经销商管理销售模式的方式在销售汽车,甚至很多国内的汽车品牌总经销售商都是海外的汽车品牌投资兴建的,在这种模式下很容易垄断市场资源、实施暴利营销,出现不公平竞争的现象。而一旦这种垄断机制打破,任何一个经销商都可以去销售不同品牌的车型,原来品牌之间“默契”的加价行为,有可能会被新来者打破。

  当然,也有比较理性的人认为,工商总局的新文件对改变进口车销售模式有一定积极作用,但是要想彻底改变目前的销售模式还很困难。“即便是取消了经销商的授权机制,但是如何改变车企的供货方式?如果车企最后只向他授权的经销商供货,那么这种垄断的局面又该怎么破?”

  未来汽车4S店

  或变“汽车超市”?

  记者注意到,在这则《公告》中工商总局提出:停止实施备案工作后,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根据工商总局公布的备案名单文件,已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品牌汽车销售”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可以申请变更登记为“汽车销售”。

  我们似乎可以这样理解,就是未来的汽车4S店,也许不再只销售单一品牌汽车,而是在一家4S店,可以同时出售多个汽车品牌的车型,汽车4S店会变成一个“汽车超市”。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庞庆华认为:“对于很多原来经销商网络较弱的汽车品牌来说,这样的政策是一件好事。特别是在四五线城市,原来的4S店保有量就不高,一家店可以同时卖多个品牌,可以让这个市场变得更活跃。”

  杭州本地的不少汽车经销商对工商总局也表示了关注。一位元通集团旗下的4S店负责人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我看来,未来单打独斗的4S店日子会更加难过,而像有集团背景的汽车经销商也会迎来更多机遇。”

  不过,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并没有出台具体的细则,不少业内人士也在观望。杭州一4S店负责人表示:“现阶段考虑把4S店变成大卖场,还为时过早。”

  在他看来,现在的4S店一般都与汽车厂家签订了授权协议,如果4S店按照国家政策在店内卖多个品牌的汽车,那么汽车厂商之间就会有一个平衡,如果厂商以产能有限为由断供货源,那么这家4S店就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关于

  汽车销售的

  大胆预测

  1. 现有经销商可以销售任何品牌的汽车;

  2. 未来将出现苏宁、国美等像卖家电一样卖汽车的经销模式;

  3. 未来将出现多店共厂的模式,也即好多店拥有一个维修厂,其效率将大大提升;

  4. 有实力的综合维修厂机会巨大,消费者将不再依赖某个品牌,而是依赖商家进行车辆选购和车辆维修;

  5. 汽车经纪人制度或许会出现,也就是我找一个经销商,不是一定为了一个品牌,而是专业的销售顾问在个品牌之间帮我推荐合适的汽车品牌选购;

  6. 拥有多品牌的集团,品牌跨度大的集团,将形成得天独厚的车辆资源优势;

  7. 黄牛店和各种经销店将不断出现,4S店的经营压力更大。(记者 蓝震 实习生 周艺豪)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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