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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店能卖宝马车?NO! 4S店难变身大卖场

2014年08月11日 09:5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对八月初工商总局发出“取消品牌授权备案”的公告,部分业内人士的第一反应就是:4S店可以不再受汽车品牌的约束,以后4S店可以摇身变成“汽车品牌大卖场”,可以销售多个汽车品牌车型。不过,这大多是一厢情愿的方法。在当前管理体系下,因一个“品牌授权备案”的取消而对当前4S点模式所带来的影响微乎其微。至少,经销商们是这么认为的。

  事件主角不感冒:

  4S店难变身大卖场

  取消品牌备案的主角,是全国数千家汽车品牌授权4S店。但经销商们对此公告大多“不感冒”。一位奔驰经销商在记者采访中,对以后或可在店中卖奥迪、宝马等竞争对手的车,表示了不可思议,“车源掌握在厂家手里,你敢卖竞争对手的车,那是自找死路。”

  原因很简单,经销商靠向厂家拿车赚返点,还必须通过厂家全年的各种考核任务,如客户满意度、市场占有率等,完成任务就代表着可以获得厂家的奖励。而在售后,不仅零配件渠道被厂家把控,连维修技术、设备资料等都由厂家统一培训。而且每个月都由车企请来的第三方暗访。如果一旦被厂家发现店里还摆放了其他品牌的车,那么钱就直接被扣光。而且如果没有经过厂家的同意,经销商也拿不到车,话语权并没有太大变化。

  当然,也有人悄悄为此鼓掌,尤其是在各个区域都有店或者二三级网点的经销商集团。经销商集团手头其实早已经获得了各个品牌的授权,此次只需厂家默许出现一店多卖的情况,那么他们所做的不过是找块地,直接把车摆在一起销售而已。对于大经销商集团来说,取消品牌授权可以减少成本控制,挣脱土地建店的束缚,更快实现快速扩张和壮大。

  焦点:

  品牌备案被取消

  在反垄断调查进行的轰轰烈烈之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如一石激起大浪。公告说,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停止实施备案工作后,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

  无疑,此次公告是对《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动刀,而该办法被认为是我国汽车行业垄断的根源,此次动刀更被业内认为是修改实施多年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前奏。

  知名汽车行业咨询师李红明:

  “虽然我们可以大胆地预测:现有经销商可以销售任何品牌的汽车;未来将出现苏宁、国美等像卖家电一样卖汽车的经销模式;未来将出现多店共厂的模式,也即好多店拥有一个维修厂;消费者将不再依赖某个品牌而是依赖商家进行车辆选购和车辆维修;汽车经纪人制度或许会出现;拥有多品牌的集团,品牌跨度大的集团,将形成得天独厚的车辆资源优势;黄牛店和各种经销店将不断出现,4S店的经营压力更大。

  但这一切要真正实现,路还很长,不用说,各品牌肯定必将拿出各种对策继续绑架经销商,但不管如何,他们已经失去了法律依据,我们可以开头了。”

  取消之前:

  厂家钳制4S店命脉

  此前经销商要销售某个品牌的车型,首先向厂家申请授权,拿到授权的同时,着手建店,再向工商总局备案,等厂家验收后既可以挂牌营业。就此看来,《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成为了众矢之的并非无道理。

  在此之前,按照《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在汽车供应商授权范围内从事汽车品牌销售、售后服务、配件供应等活动。”这不仅限制了汽车品牌经销商只能经营单一品牌外,还必须要听厂家的话,而且还在销售返点、零配件售后利润上被厂家牢牢钳住了命脉。

  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执行副秘书长朱孔源表示,虽然《办法》对促进我国流通领域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但因过度强化了汽车厂家的地位,加剧厂商和经销商的地位不对等;外资垄断进口车牟取暴利;厂家漠视经销商商圈利益保护,盲目扩张经销网络;抬高行业投资风险、限制汽车流通行业经营业态多元化发展、影响自主品牌及合资品牌企业发展引起很多争议。

  同时,因《办法》导致的单品牌销售模式实际存在较大弊端,备受各方诟病。

  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执行副秘书长朱孔源:

  “取消备案仅是迈出了第一步,但这一步非常重要。对于汽车经销行业的规范,政策上,应该废除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与此同时,用特许经营法来规范厂家的不合理行为。或许,这是构建中国汽车经销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关键。”

  取消之后:

  未涉及经销商生存根本问题

  此次工商总局取消“品牌备案”,意义是否真大到能改变4S店与汽车厂家的不对等关系?答案是否定的。

  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执行副秘书长朱孔源解读认为:公告主要内容有两点:一是不再接收汽车供应商报送的备案材料;二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第一点主要体现在程序上的简化,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督;第二点主要体现在多品牌销售方面。

  “取消备案仅仅是迈出了第一步。要想改变厂商关系不对等的局面,在政策层面上,仅仅取消备案制度是远远不够的。”他指出,如果将公告的内容与《办法》放在一起进行研究就会发现,这其实并没有动了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的根本,仅是一个程序上的改进,取消了部分本来就不该管的内容。

  的确,工商总局的这一做法仅是解决了诸多问题中的“单品牌销售问题”,譬如一个经销商想转作其他品牌,从手续上来说是简化了。但并没有改变汽车厂家与4S店的管理模式,对总经销商制度、厂家的配件垄断、压库和搭售滞销车型、退出补偿等流通环节的不公平内容没有根本性影响。也就是说,汽车厂家与4S店的矛盾并没有解决。

  亚夏汽车:减少4S店投建

  亚夏汽车表示公司投资步伐将放缓,4S店的建设将减少,逐步转为轻资产运营。亚夏汽车预计未来的汽车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传统的4S店销售模式有可能往汽车超市模式发展,4S店可能不再单一地销售某一品牌汽车,而公司具备20个品牌授权以及健全的采购网络和销售网络,届时将形成另一种整合资源的竞争力。

  庞大集团副总经理李金勇:

  “为工商总局的改革叫好。符合中央简政放权的大方向。此项政策的颁布,变相取消了由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对汽车销售行业将产生深远影响。”不过他认为,这将不利于厂家的市场管理,对经销商有利有弊,并对未来销售模式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文/邓莉 图/王燕)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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