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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反垄断不容半途而废

2014年09月12日 08:4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外资车企通过垄断投资从中国市场捞到了很多‘不义之财’,希望国家不要一阵风,一定要将反垄断坚持下去。”原中国机械工业部部长何光远在日前举办的2014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的话掷地有声。
  连日来,包括何部长以及诸多人士都谈到了反垄断要持久,要长效化,长效监管才能够避免这些企业犯同样的错误,才能让我们更多的消费者从冤大头的身份脱离出来。事实上也是,关于汽车行业反垄断的事情,不在于罚款多少、不在于罚了外企还是自主企业、不在于罚几次、不在于罚多久,而是要清楚为什么这些企业能够形成垄断,什么样的土壤培育这个垄断,从土壤上面根除才有可能彻底破除垄断。
  所以,如果这些汽车行业反垄断,应该彻底一些,这个彻底的角度不仅仅是汽车制造商的调研,还包括多个方面,因为汽车行业的垄断,“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汽车业反垄断?具体发掘、深挖一下不外乎这几个方面:
  规则制定者有没有问题。正如我们谈到“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解聘相关人员的情况,我们要防止利益共同体从规则上设置障碍,不过媒体报道中这些人是否拿了相应的不该拿的资金,我们有理由去质疑规则决策者的动机,因为市场的不健康大家都能看得出来,这个时候应该去审慎行事。
  规则本身有没有问题。单纯看一个规则,可能没有什么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没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没有问题,“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没有问题,几者之间联合起来有没有问题呢?这个时候如何变更呢?或者换句话来讲,如果规则之间出现了问题,整个事情就会变得非常不好,解决起来事倍功半,目前来看,前期工商总局推出监管“汽车授权备案”的事情,让我们能够感知到,目前规则变更的事情,至少已经意识到了。
  规则的执行有没有问题,如果规则修正了,这个时候我们要注意规则的执行有没有问题,为什么要进行这方面的质疑呢?正如我们看到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已经颁布多年或者十多年,当下才进行约谈、调研,显得太过于缓慢了,是这些监管部门没有足够的人力去审查吗?还是半推半就地姑且养奸了?如果对于一些汽车制造商真的能够罚款数以亿计人民币,就说明它产生了极其大的危害,这个时候来讲,相关的负责人是否应该出来表态、引咎辞职呢?所以,如果只有规则,没有监管和惩罚,这个规则就是一片废纸。
  参与方,包括汽车制造商、汽车经销商有没有问题。有人说此次反垄断瞄准了PDI检测费,意味着以售后服务为主要的反垄断方向。不过清晰一点,翻开各家账本,你会发现这个杂费很普遍,甚至致电4S店,销售顾问都毫不顾忌,这些对于消费者来讲,属于霸王条款,我们不能因为购买一辆车去打官司,这个时候谁来保障限制类似的乱收费,还有更为严重的加价提车现象,不正之风需要肃清。
  反垄断需要给美好的事物扫清障碍,所以归根究底来讲,“反垄断”目的是变革不合理规则及强化监管执行力度,让市场整体上有利于消费者、有利于自身长久健康发展,罚款只是一种皮毛的手段,而不应该是终点。
  笔者还是秉持以往的观点,要么你什么都别做,让汽车制造商在现有市场规则下生存竞争,要么你就彻底变革规则,带来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规则,这样才有可能让我们的行业获得快速发展,否则的话,煮一半的开水甚至比生水和开水都要差,甚至对身体都是有害的,望鉴之。(丁华杰)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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