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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车出租后被租客抵押 租车平台:会进行赔偿

2015年01月16日 05:48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去年北青报记者曾对私家车进入租车行业进行过调查摄影/本报记者 袁艺

  通过某租车软件把车出租,却被租车人将车抵押给别人,目前尚未要回,刘先生称自己现在的感觉就是“很无奈”。刘先生称自己看了网站宣传才在某租车平台共享了自己的车,不过现在却很烦恼。“我觉得这种租车方式还是需要改进,我现在即便做最坏打算不要自己的车了,再买辆车,可是我的车牌也要不回来,连摇号资格都没有。”刘先生无奈地说道。据该租车平台表示,目前已经报警,将积极对刘先生进行补偿。

  车被租后跑到外地

  在刘先生的手机上,目前自家车的GPS定位一直停留在外地。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这种GPS定位也是这家租车平台为每位通过该平台向外租车车主安装的。在这家租车平台官网的描述中,这款智能盒可以让车主随时追踪自家车,费用是500元,该租车平台会“对于车主所有收入的前1000元,系统收取50%”。

  不过刘先生现在怀疑GPS已经失灵,因为他最后一次听说自己的车出现的位置是外地,而当他同该租车平台工作人员一起赶过去的时候,“车已经被转移走了,但是我的车GPS定位一直都在外地”。

  这个地方确实是租车人在租车时表达过要去的地方。近日,按照该租车平台的流程,刘先生和租车人签了该租车平台验车单,在验车单上的约定还车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租客赵某某当时对刘先生表示,自己要开车去外地谈生意,而对比了赵某某在平台提交的包括身份证信息和照片等个人信息后,刘先生表示从身份证照片上对比,赵某某与身份证上照片相同,随后赵某某和一个同来男子驾驶着刘先生的车向北方开去,赵某某告诉刘先生他还要去接一个人,刘先生完全没有想到的是,目送自家车驶离后,这次本应只有4天的租期却有了变数。

  刘先生表示,自己第二天看车的GPS定位时,发现车还在自家原地,“就给该租车平台客服打电话,对方也表示会处理。”刘先生说,过了一两天再看GPS定位时,发现车已经在外地了,这与租客所说的要前往的地方相同。

  自家车被抵押

  12月30日,还车的时间马上到了,赵某某却联系刘先生表示谈生意还没结束,要续租,“车在对方手里,我也没有办法,其实本来后面已经有人要租我的车了,我也同意了,这样还得交违约金。”不过刘先生没想到的是,后来自己接到了该租车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电话中他听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自己的车被抵押了。”

  “当时我正在打球,然后赶紧赶了回来,这家租车平台的车已经在等我了。”刘先生说,车上还有一个人也是车主,车也被人押给了别人。刘先生表示,后来自己从该租车平台工作人员处得知,此前有一个正规抵押公司找来,称有人将包括刘先生在内的5辆车要拿去抵押,但抵押公司发现这些车有问题,就没收了并反映给这家租车平台。

  此后,刘先生跟着这家租车平台工作人员和这名车主一起来到外地,“因为他们怀疑我的车可能也在这个地方。”不过刘先生并没有找到自己的车。据刘先生表述,这名车主的车找到了,但没有开走,“因为听说方向盘被锁住了,也是押给了别人。”

  回到北京后,刘先生和该租车平台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属地派出所报案。

  与自家车擦肩而过

  今年1月4日,刘先生再次从该租车平台工作人员处得到自家车的消息,据称车辆在外地,随后与该平台工作人员一起赶赴当地,但遗憾的是刘先生与自家车擦肩而过。刘先生表示,这家租车平台先到的工作人员称看到了自己的车,车牌号都对,但当刘先生赶到时,车已经被转移走了。

  “我在现场没有看到我的车,但确认是我的车,因为车牌就是我那个。”刘先生表示,自己当时直接去了派出所,除了租车平台的工作人员,同行的还有一位帕萨特车主,也是车被人抵押了。刘先生说,在派出所当时警方已经扣下了一个人,但这人只说车是别人抵押给他的,手续什么的都拿不出来。

  刘先生表示,据该租车平台的工作人员给自己转述,当地警方要扣车,但这些人不干,随后来到派出所,警方对租车平台工作人员说你们回去一个人看着点车,“等这人回去,看着车被开走了,想拦也拦不下来了。”

  最担心自家车被乱用

  刘先生表示,自己最近也查询过,发现车辆还没有违章。“我现在最担心车牌子什么的都被换了,想找都不好找了。”而租客赵某某的电话再也没有打通过。昨天北青报记者拨打该电话,发现其电话已经呼转小秘书,刘先生也给该手机发过短信,但一直没有回应。

  回到北京,刘先生曾到该租车平台总部和相关人员沟通,表示对方承诺补偿。“他们想让我签补偿协议,但是我没签。”刘先生称怕对方借此补偿协议,让他放弃寻找自己的车。

  昨天晚上,该租车平台有关人士则向北青报记者表示已经向警方报案。

  回应

  租车平台:对车主的赔偿会分为两部分

  昨天,该租车平台有关人员向北青报记者表示,已经和车主进行积极沟通,对于车主的赔偿会分两部分,在车主丢车过程中,从丢车到找回车的时间里,会以天为单位,和车主协商一个价位,对车主进行赔付。并会和车主有一个约定的时间点,如果和相关部门确认,车真的找不回来,联合保险理赔,会找第三方进行残值估价,然后把价值全额一次性地赔付给车主。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正常理论确实应该由租客赔偿,但是租客涉及一些不良行为,“现阶段我们是先行赔付,先解决车主的后顾之忧。后期还会与车主共同追偿损失。”

  同时,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将会在信用和流程方面进行更多完善的措施。北青报记者昨天晚上从车主处了解到,该租车平台人员昨天确实连夜到车主家进行沟通。

  该平台人员表示,目前在信用和流程方面将采取更多完善的措施,除了现有的身份信息都会经过验证之外,已经和有关机构完成了一个洽谈合作,所有银行卡不良信用信息都会共享到平台,“因为系统必须要通过信用卡来支付,所以信用记录有问题的都会无法在平台上下单,或者成为租客租用车主的车。”该人员表示,同时平台还在筹备建立信用分级制度,会对评级信用较低的租客有一定权限的限制。

  新闻内存

  市交通委规范租车平台

  去年8月13日,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下发通知,严禁把私家车辆或其他非租赁企业车辆用于汽车租赁经营。据市运输管理局介绍,经核查一些经营者主动与汽车租赁企业洽谈租车事宜,或自行登记注册汽车租赁企业但不按规定备案,同时将各类私家车聚于名下,其目的不是依法从事汽车租赁经营,而是在没有取得合法营运资质的情况下,以提供便利租车服务为名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为此,市运输管理局下发《关于严禁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营运提供便利的通知》,规范客运市场。

  根据《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于租赁的车辆应当为汽车租赁经营者所有。严禁把私家车辆或其他非租赁企业车辆用于汽车租赁经营。汽车租赁经营者在取得营业执照后,租赁经营车辆在购置和办证后,应当及时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车辆行驶证件注明的车主名称应当是持证的汽车租赁经营者;将私家车辆或其他非租赁企业车辆用于汽车租赁经营的,属于违规行为。

  租赁车辆不得用于未经许可的出租等行业运营,汽车租赁经营不等同于客运经营。《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汽车租赁是指经营者在约定时间内将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配备驾驶人员的经营活动。因此,无论是汽车租赁经营者,还是汽车租赁承租人(租用者),在没有取得合法客运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假借汽车租赁名义从事营运活动的,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汽车租赁企业不得为承租人提供驾驶劳务,不得为其他经营户代开发票,不得为假借汽车租赁名义从事非法营运者提供或变相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但目前尚没有出台具体罚则。

  本组文/本报记者 李涛

【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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