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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规范经销商售后服务行为

2015年04月07日 10:00 来源:中国质量报  参与互动()

  日前,包头市有关部门以《消法》、汽车“三包”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为依据,组织召开了全市品牌汽车经销商行政约谈会。

  据包头市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统计,2014年受理汽车申诉举报咨询等情况共1122件,其中咨询1009件、投诉94件、举报19件。针对目前该市汽车营销领域存在的问题,包头市有关管理部门向全市品牌汽车经销商提出了行政要求。要求品牌汽车经销企业要主动履行诚信守法义务,增强企业社会公德和责任,结合家用汽车“三包”有关规定,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树立品牌意识和消费者至上意识,加强与厂商的沟通、与消费者的沟通、与市区消费者协会的沟通。同时,各旗县区相关部门要于今年年底之前,组织辖区各汽车经销企业开展好自查自纠。有关部门将于2015年7月至10月,组织对辖区汽车经销企业、销售服务网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着重围绕销售服务格式合同、配件进销台账、消费投诉处理台账等内容进行指导,促进企业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自律经营长效机制。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汽车经销行业达成垄断协议、商业贿赂、强制交易、虚假宣传、假冒伪劣、霸王合同等案件要集中力量严厉查处。(欣 闻)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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