跷脚驾驶妨碍交通安全 和开车打手机的性质差不多
2015年04月15日 09:14 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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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先生非常肯定,蓝车车内驾乘人员只有两名——除了那位留着短发、二十五六岁上下的开车男子之外,还有一位一直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年轻女子,“后排没得其他人,所以那只脚绝对是那位男司机的。”
甘先生认为,即使是自动挡,司机将左脚放出车窗开车,也确实是一种不顾驾驶安全的行为。蓝车司机后来不理智的挑衅,则更是一种“任性”的表现。昨天,好友“@芭芭芭芭芭蕉酱”帮忙发微博,既是曝光,也是提醒。
就蓝车司机的行为,重庆交巡警昨天给出了界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脚跷在反光镜上,与拨打接听手机、观看电视、吸烟、吃零食等驾驶习惯的性质差不多,都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如果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且判定司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有直接影响,那么该司机势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编辑:刘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