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海出台20条意见 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

2014年08月08日 09:48 来源:上海文汇报 参与互动(0)

  上海市政府昨天发布《关于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共20条。《意见》充分利用了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市场集聚优势,积极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

    上海将建立由本市相关部门、中央在沪监管单位参与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联席会议”。根据上海的定义,互联网金融是基于互联网及移动通信、大数据、云计算、社交平台、搜索引擎等信息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结算等金融相关服务的金融业态,是现有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普惠金融的重要内容。其表现形式既包括以互联网为主要业务载体的第三方支付,金融产品销售与财富管理,金融资讯与金融门户,金融大数据采掘加工,网络融资与网络融资中介等新兴、新型金融业态;也包括持牌互联网金融机构,以及各类持牌金融机构设立的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的法人机构或功能性总部。

  把上海建成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高地,将进一步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影响力、辐射力、创新力和资源配置能力,推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助力上海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意见》的指导思想明确突出“四个坚持”,即“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坚持鼓励金融创新,形成竞争发展格局”、“坚持营造发展环境,完善行业基础设施”、“坚持规范健康发展,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上海还提出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促进互联网金融企业集聚发展。比如,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申请有关业务许可或经营资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本市发起设立以互联网为主要业务载体或以互联网业务为主要服务领域的各类持牌金融机构。

    在资金方面,利用现有的政府引导基金和财政资金,一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另外一方面鼓励这些企业进行高科技企业的资质认定,以方便获取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基金。

    除了互联网金融企业,《意见》还突出了打通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鸿沟的举措。同时,上海将联合监管部门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非法集资、洗钱犯罪、恶意欺诈、虚假广告、违规交易、买卖客户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明确经营“底线”、政策“红线”,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记者 陈韶旭)

【编辑:汪洁】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