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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试点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

2015年09月04日 14:4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记者近日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经财政部批准,山东筹集财政资金1000万元设立首支县级“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贷款担保基金”,以开展相关贷款担保试点工作,进一步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

  山东省财政厅介绍,此项试点工作是为处于起步阶段、尚无抵押能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银行贷款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提供担保。试点工作既面向所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面向具备合作意愿、分担一定比例风险的正规银行。凡是正式注册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组织、家庭农场和符合当地标准的种养大户,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均可申报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贷款项目。

  记者了解到,在山东省临沭县试点的这一县级担保基金,具体做法是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结合,贷款主体须先向县级农发机构申报项目,经审查核准后申请担保服务。农发机构向合作银行和担保公司推荐贷款申报项目。对银行同意贷款的项目,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服务。

  山东省财政厅同时表示,申请担保服务且符合农业综合开发贴息政策的项目,可申请贷款贴息补助,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贴息。贷款本息一旦出现损失,则由担保基金和担保公司、合作银行三方按规定比例分担。损减的担保基金由试点县财政资金及时补足。 (记者萧海川)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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