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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京城网络团购投诉增长66.59%

2015年10月07日 20: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北京10月7日电(记者 杜燕) 如今,网络团购已成为一种消费时尚,然而其中不乏陷阱。今年9月份,北京工商部门接到网络团购相关投诉743件,较上月投诉增长66.59%。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今年9月份共登记消费者投诉信息17995件,其中“12315”、“96315”两条热线登记投诉14966件,信件、互联网、上门来访等其他形式投诉3029件,接待消费者咨询54369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76.98万元。

  9月,登记商品类投诉1462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占比66.78%,其次是日用百货和食品类投诉。

  登记服务类投诉13504件,其中销售服务类投诉12443件,九成以上为互联网销售服务投诉;中介咨询服务类262件,90.46%为房屋中介服务;互联网服务类217件,主要以网络游戏服务、宽带接入服务为主。投诉涉及的主要问题有广告问题、消费合同问题、质量问题等。

  北京工商部门表示,现如今,网络团购已经成为一种消费时尚。对于客户来说,最直接的收益是商品价格便宜。而对于商家来说网络团购可以在短时间内聚集相当数量的消费者形成购买行为,所以,商家通常愿意大幅降低成交折扣来进行团购。

  北京工商部门表示,9月,网络团购引发的消费纠纷明显增长,12315中心接到与此相关的投诉743件,较上月投诉(446件)增长66.59%,主要问题集中在:通过团购网站购买餐券、景区门票、电影票等预付式消费券,因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停止经营或网站本身无法按承诺提供服务引起消费者投诉;团购网站设立消费券有效期,消费者就券过期不可使用、不可退款有异议等。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网络团购确实给消费者带来实惠与便利,但也存在一些消费陷阱,因此在进行网络团购时,要选择大型、有信誉保证的团购网站,购物之前先检查网站是否有ICP备案;团购时要注意查看团购券使用规则,是否有“未消费无条件退款、过期未消费自动退款等”,确保自己利益不会因为商家变卦或消费券过期而受到损失;团购结束之后,要保存好团购凭证,一旦发生消费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及时投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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