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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反垄断法实施后共查处6起行政垄断案件

2015年11月05日 12: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11月5日电 今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价格改革与价格监管工作有关情况。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巡视员董志明表示,自《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发改委共查处行政垄断案件6起,其中今年就达5起。

  董志明表示,行政垄断是垄断行为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作为反垄断执法机构,国家发改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仅查处经营者垄断行为,还依法规范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统计显示,自《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发改委共查处行政垄断案件6起,其中今年就达5起,分别对河北省交通厅、山东省交通厅、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安徽省蚌埠市卫计委、四川省卫计委、浙江省卫计委等政府部门实施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强制交易、制定含有排除和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等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进行了依法纠正。

  董志明还指出,目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在我国一些地方仍然表现的较为严重,不仅妨碍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立,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而且还不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因此必须予以严厉查处和纠正。下一步发改委将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对行政垄断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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