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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交强险靠投资收益实现微利 承保亏损困局待破

2015年11月09日 09:55 来源:经济日报 参与互动 

  2014年度交强险经营情况日前出炉,数据显示,2014年各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共承保机动车1.65亿辆次,交强险保费收入1418亿元;赔付成本983亿元,增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75亿元,各项经营费用407亿元。2014年,交强险承保亏损47亿元,投资收益63亿元,经营盈利16亿元,当年实现盈亏基本平衡。

  “2014年,受保险资金投资市场的正向影响,当年保险行业投资收益率明显高于2012年和2013年,交强险分摊投资收益达到63亿元,弥补当年承保亏损,实现当年整体经营微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部团体车险业务管理处处长张鸣飞表示。

  交强险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开办8年半以来累计经营亏损238亿元,平均亏损率3.4%。

  与此同时,2014年交强险业务实现快速发展,覆盖面不断扩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交强险承保车辆数和保费收入分别是2007年的2.67倍和2.64倍;机动车投保率从2005年的36%上升至2014年的62%,其中汽车投保率从58%上升至91%。“道路上每10辆汽车至少有9辆都有交强险保障。预计2015年该比例还会继续上升。”张鸣飞说。

  张鸣飞认为,交强险业务快速发展,一方面是由于司法环境和道路交通环境的改善,另一方面则是缘于行业信息化水平、自身理赔管理工作的提升,以及诉调对接工作的有效开展。“费率浮动更准确、严格,公众文明驾驶意识有所提升,重大恶性交通事故率降低,人伤案件占比下降。另外,理赔中的水分得以挤压,诉讼成本降低也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他说。

  不过,我国交强险的发展依然面临经营模式不明、区域失衡严重等问题。主要原因还在于一些制度设计不够合理,体现在前端政府定价,后端市场经营。

  对此,业内人士建议,应改革交强险经营模式并完善费率调整机制,实行分区域定价。未来,我国交强险宜采取商业化经营模式,这不仅有利于更好推进区域差异化费率体系的建立,更好地控制交强险的运营成本,更有利于保险公司主动提升服务水平,保障车主和受害人的权益。

【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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