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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拒收新版人民币 央行:拒收可以投诉

2015年11月19日 15:40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 

  11月12日,新版百元人民币发行后,济南各大银行出现了兑换热潮,而近期却有读者反映,有些零售领域因为验钞机不能识别新版百元人民币而拒收。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重申,新版100元纸币是国家的法定货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并表示,为维护持币人的利益,新版100元纸币着重提高了公众防伪技术水平,采取了多项先进的公众防伪技术,通过眼观手摸即可做到准确识别; 新版100元纸币也采取了多项机读防伪措施供机具识别。个人和单位只要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防伪特征,均可准确识别新版100元纸币。

  人民银行负责人提示,个人和单位在使用新版人民币的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投诉,人民银行将依法予以处理。人民银行也将加大对新版100元纸币流通的检查力度,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相关检查,确保新版100元纸币顺利流通,切实维护广大持币人的利益。

  记者了解到,对于社会商用零售领域点验钞设备的升级与更新,要在新版人民币正式发行后才能启动,全面完成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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