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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回应发行注册制实施时间表问题

2015年12月11日 17: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视频:国务院通过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决定  来源:上海东方高清

  中新网12月11日电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会上表示,证监会将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制度安排,制定《股票公开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注册条件、注册机关、注册程序、审核要求、信息披露、中介机构职责以及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等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公布实施。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制度安排,证监会将制定《股票公开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注册条件、注册机关、注册程序等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公布实施。

  谈及实施的具体时间表,邓舸表示,2015年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尚待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授权决定后,国务院将根据授权,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的公开发行,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股票公开发行核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具体事项作出相关制度安排,出台相应的文件。

  邓舸介绍,证监会将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制度安排,制定《股票公开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注册条件、注册机关、注册程序、审核要求、信息披露、中介机构职责以及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等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公布实施。

  邓舸表示,注册制的具体实施时间取决于上述各项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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