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南昌新东方大酒店收餐位费遭投诉 全额退还消费者

2015年12月30日 15:37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 

  23日,本报就南昌新东方大酒店收取消费者250元餐位费予以了报道。27日,记者从南昌市消保局了解到,250元餐位费全部退还给消费者李先生。

  据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消保局周国庆局长介绍,根据12月1日实施的《江西省实施办法》,经营者不得收取包厢费、餐具费等不合理费用,新东方大酒店收取餐位费也属于不合理费用范畴。

  该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执法人员先后三次前往新东方大酒店进行调解,最终酒店方承认了自己的不合理行为,并退还了向李先生收取的250元餐位费。执法人员表示,如果消费者遇到类似的遭遇,可向12315投诉,市场监督部门会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编辑:左盛丹】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