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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放开出租车“份子钱” 物价部门:定价可高于省内标准

2015年12月30日 15: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南京12月30日电 (钟升)30日,江苏省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于2016年1月1日起下放3项收费的定价权限,放开原政府制定的35项经营服务收费,其中包括被称为“份子钱”的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的管理服务费、租赁承包费。同时,江苏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刘璐表示,江苏省内各地制定的份子钱标准可高于省内标准。

  放开之前,江苏省内各市的出租车“份子钱”由政府制定指导价,出租车驾驶员们对收费标准太高的抱怨一直不断。

  为减轻“份子钱”给出租车司机造成的负担,南京市于今年4月1日率先在江苏省内将市域经营权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的租赁承包费标准下调。宣布普通车型租赁承包费标准单班将由原先的6700元/月下调600元;双班由7000元/月下调200元。下调幅度分别为8.95%和2.85%。南京市政府在通报中称,调整后,预计每年为普通车型单班驾驶员增加收入7200元,预计为普通车型双班驾驶员增加收入2400元。

  针对此次全省规模的“份子钱”放开,刘璐表示,放开后江苏省内各市“份子钱”的制定将坚持市场化方向,由相关专业服务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基于各市的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而成。“各市制定出的‘份子钱’新标准,可高于省内标准”,刘璐说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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