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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扩大重要产品追溯体系覆盖范围

2016年01月28日 16: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 刘新 摄  

  中新网1月28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副部长房爱卿近日强调,追溯体系关系食品安全是一项民生工程,要加大力度,进一步增加品种,扩大覆盖范围。

  商务部表示,1月27-—28日,商务部在宁波召开2016年全国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总结“十二五”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成效,研究部署“十三五”工作。商务部副部长房爱卿出席会议并讲话。

  房爱卿表示,“十二五”期间,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围绕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等重要产品,积极探索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取得显著成效。商务部支持58个城市、18个中药材产销大省总共1.35万家企业建成运行追溯体系,覆盖经营商户20余万户,初步形成辐射全国、连接城乡的追溯网络,在提升流通安全保障水平、市场管理水平、流通现代化水平和居民消费信心等方面发挥了良好作用。

  房爱卿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意见》在深入总结前期试点项目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就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做出全面部署,标志着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进入一个全新阶段。必须以新的发展理念为指挥棒,更加注重追溯模式和技术的创新,更加注重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市场联动,更加注重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提升追溯体系建设水平。聚焦供给侧改革,借力“互联网+”,助力消费转型升级,增添追溯体系建设新动力。

  房爱卿强调,追溯体系关系食品安全,是一项民生工程,要加大力度,进一步增加品种,扩大覆盖范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将追溯体系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公益事业,加强统筹协调和制度标准建设,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一是要围绕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抓紧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和重要产品名录,统筹规划好追溯体系建设。二是要落实企业、政府和中介等多方责任,形成追溯体系建设合力。三是要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多种手段,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四是要坚持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保证追溯体系建设成效。五是要严格项目建设与运行全过程管理,确保追溯体系建设质量。六是要兼顾质量、消费和发展等多重目标,扩大追溯体系应用价值。

【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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