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三部委:全面禁止新增钢铁产能 切实退出过剩产能

2016年02月22日 21: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2月22日电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日前联合召开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全面禁止新增钢铁产能,通过依法依规退出、引导主动退出等方式切实退出钢铁过剩产能,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

  会议指出,有关地区、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准确把握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任务要求,紧紧围绕推动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研究、部署和推动工作。

  要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的原则,统筹处理好“禁住”、“退够”、“升级”三个方面主要任务,全面禁止新增钢铁产能,通过依法依规退出、引导主动退出等方式切实退出钢铁过剩产能,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

  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促进钢铁产业脱困发展,实现推动钢铁工业实现由大到强的跨越发展的最终目标。

  会议强调,当前要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

  一是抓紧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有关部门加快建立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地方3月底前务必完成省级领导小组的组建工作。

  二是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研究提出产能退出总规模、分企业退出规模及时间表,报国务院备案。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国资委签订责任书,作为考核任务完成情况的依据。

  三是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抓紧研究制定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财税、金融、社会保障、国土、环保、质量、安全等8个方面的专项政策措施。

  四是针对涉及企业职工转岗、安置、再就业等问题,“一企一策”地研究制定应对预案,坚决确保社会稳定。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将任务年度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地方和企业要予以问责。

  六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为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编辑:叶攀】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