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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分业金融监管存在诸多缺陷

2016年03月02日 14:18 来源:中国商报 参与互动 

  近日,《财新网》刊发了央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卜永祥撰写的《中央银行统筹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是现阶段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的唯一出路》一文。在文中,作者建议撤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汇局,机构、业务、人员、服务并入中央银行,建立单一金融管理体制。此文刊发后引起业界热议。

  作为一个基层金融监管的实际操作者和经历者,笔者十分认同该作者观点,并且在很多方面与作者感同身受,首先,如今分业监管运行体系存在一定缺陷。如对股市场外配资,证监会、银监会都有监管职能,但缺乏有效沟通与协作,导致监管信息相互封锁,无法形成监管合力,致使场外配资成了去年股灾的始作俑者。

  这种分业监管模式还带来了很多缺陷:一是地市以下缺乏证监会和保监会机构,其监管存在空白,如保险展业、佣金、理赔等保险业务方面及银保合作业务方面都存在不少违规问题,既让广大保险消费者投诉无门,又让省级以上保险监管部门难以及时、准确掌握相关信息,使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严重影响了保险业声誉和形象。二是在监管上存在相互交叉的现象,在交叉金融监管领域,如果对自己有利就强调部门权力,导致过度监管;如果对自己不利,就相互推诿,使金融监管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如在农村资金互助社、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准入审批上,就存在“两张皮”现象,一些地方政府只审批不监管,银行监管部门因不由其审批,对存在的风险问题就视而不见,致使这些机构披着“合法外衣”,进行各种非法集资及高利借贷活动,酝酿了各种金融风险隐患。

  其次,分业监管模式已跟不上金融创新与发展的需要,给各种社会乱办金融行为以可乘之机。如商业银行发行的各类理财产品就存在规避金融监管部门规章,将资金绕道正规信贷渠道流向非标资产业务,埋下了经营风险隐患;各种公司借扩大企业基金及业务创新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使各种非法集资大案屡屡发生。尤其是,由于各级地方政府与金融监管部门缺乏步调一致的行动,无法斩断非法集资之根;而且当问题发生后,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只能充当“马后炮”角色,无法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再次,监管部门之间不协调的局面,给被监管单位增加了不应有的负担,让被监管单位陷入无所适从和无可奈何的局面。如在对商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的监管上,央行与金融监管部门存在着很多交叉监管领域,而在监管报表和其他统计信息上又各搞一套,使被监管单位疲于应付,加重了被监管单位的负担,造成了监管资源浪费;又影响了监管效率,甚至损害了金融监管部门的权威和声誉。

  因而,上述作者提出的金融监管改革思路,意见中肯,切合实际;而且监管部门合并,既能整合监管资源,又不增设新监管机构,还可实现信息、资源、人员共享,节约成本,充分发挥监管最大效能化。同时,这一监管模式又适合我国行政区划特色,在与地方政府形成监管互动上将带来更多实际效果,对营造安全金融运行环境将起到重要作用。  本报评论员 胡 斌

【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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