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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谈网络约车监管:“收”“放”需平衡

2016年03月07日 09:40 来源:光明日报 参与互动 

  出门前用手机“滴”个车,已成为当下流行的出行方式,不仅方便快捷,而且还有出租车、快车、顺风车等多种选择。近年来,网络约车业务在发展迅猛的同时,也对传统的监管体制带来挑战。如何有效监管,以实现网络约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成为今年两会上代表委员们聚焦的热点民生话题。

  出行新业态释放经济新动能

  “我近两年基本不怎么开私家车,出门都用手机叫车,方便还便宜。”说起网络约车,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赞不绝口。

  “网络约车是创新业态,这种‘互联网+交通’的新模式改变了许多市民的出行方式。”蔡继明代表告诉记者,网络约车平台对司机和乘客的供需两端资源进行科学合理配置,降低了自驾出行比例,减少了城市道路拥堵,创造了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目前,“互联网+交通”已涌现专车、快车、顺风车、巴士、代驾等多项服务,覆盖全国400多个城市,每天为1000万人提供服务。

  数据显示,春运期间,滴滴跨城顺风车覆盖31个省,累计有190万人合乘出行。全国人大代表、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CEO马化腾认为,快车、顺风车等业态充分调动社会闲置资源,体现了分享经济化解社会问题的强大适应性。马化腾代表表示,当前,我国的分享经济正从交通出行等领域拓展到消费的许多领域,分享经济将为我国经济增长注入新动能,有助于中国经济实现动力转换。

  融合发展考验传统监管模式

  伴随着网络约车的快速兴起,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监管成为不可回避的话题。

  “网络约车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法规的制定完善没有赶上市场发展的步伐。”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游庆仲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按照国家总体要求,我们鼓励网络约车发展,但前提一定是依法依规。”

  在马化腾代表看来,对于网络约车等分享经济形态的监管,若坚持传统行业的监管理念,则会不利于行业创新。我国现有的监管思路,主要强调在细分市场基础上通过牌照等方式进行市场准入管理。在分享经济时代,融合性新业态将大量出现,需要突破这种传统的细分式管理模式。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交通大学教授钟章队表示,网络约车的监管,要练好“收”和“放”的平衡术。既要为创新业态发展创造充分的空间,又要就如何规范驾驶人和车辆等问题进行明确规范,要在管理规范化和使用便捷性之间取得平衡。

  “互联网+”时代呼唤智慧交通

  去年10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专车等新业态有望被纳入管理范畴。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10部门日前出台的《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发展共享经济,有序发展网络预约拼车等,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信用体系。

  “政府如何改进创新与人民群众便捷出行、绿色出行和安全出行意愿相符的监管方式,已成为当务之急。”蔡继明代表在今年带来的建议中提出,要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先行试点”积累经验,探索“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人和车”的原则,构建网络约车管理模式。

  游庆仲委员表示,当前网络约车业务发展速度很快,定制化、共享式等新模式层出不穷,国家应加快出台相关管理法规,但不必太具体,要鼓励创新,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目前,国家对出租车的管理措施比私家车严格,出租车和网络约车的监管存在不同的标准。”钟章队委员认为,监管方式亟须调整改革,以使二者形成统一的竞争市场。

  谈及“互联网+交通”的长远发展,蔡继明代表指出,政府需进一步开放交通运转数据和流量数据,提供数据分析服务,让政府与企业共建数据共享平台,通过大数据实现精准治理,破解交通问题,全面打造智慧交通。(本报记者 杨君 李慧 周洪双)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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