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甘肃"鼓励少生"系误读 两孩政策落地后奖励停止

2016年04月06日 09:31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参与互动 

  经济日报兰州4月6日讯(记者陈发明)甘肃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通过《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标志该省全面两孩政策正式落地。根据新规定,甘肃对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时间节点区别对待。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甘肃将“对于符合条件但不再生育二孩的农村育龄夫妻拟给予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对此,甘肃省人大有关负责人表示,“鼓励少生”的说法忽略了甘肃“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时间节点,是对政策的误读。

  根据《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对2016年1月1日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和农村二女节育户,继续享受各项奖励优待政策;只生育了一个孩子的,仍可按规定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相关奖励优惠政策。而在全面两孩政策出台后不管是否只生一孩,均不再享受奖励。对于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和夫妻,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停止享受相关奖励和优待,但已经享受的不再退回。

【编辑:左盛丹】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