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费听证两套方案 分别涨801元、1216元
广东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听证会将于本月28日召开 两套方案加权平均学费标准拟分别增801元、1216元
广东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将于本月28日上午在广州市召开。昨天,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第二次通告,向社会公布两套学费标准调整听证方案要点。按照两个方案,调整后的加权平均学费标准比现行标准分别增加801元、1216元。此次听证会将对广东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听证方案以及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进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据悉,此次调整将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2016年秋季入学的本、专科新生学费标准按照调整后的学费标准执行,现在校学生仍按原学费标准执行。
文/广州日报记者 耿旭静
两套调整方案具体哪里不同
方案一:
调减现行学费分担比例1.5个百分点
以此分担“十三五”时期年生均培养成本
以现行学费分担比例21.3%调减1.5个百分点后,分担“十三五”时期年生均培养成本26983元,计算“十三五”时期生均学费标准为5343元。据此调整各层次高校、各学科门类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532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020元,医学类专业6720元。
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含试点单位)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488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520元,医学类专业6160元。
不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443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010元,医学类专业5600元。
高职院校文科类专业5250元,其他专业6410元。
方案二:
按照现行学费分担比例
分担“十三五”时期年生均培养成本
以现行学费分担比例21.3%分担“十三五”时期年生均培养成本26983元,计算“十三五”时期生均学费标准为5747元。据此调整各层次高校、各学科门类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572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470元,医学类专业7220元。
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含试点单位)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524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930元,医学类专业6620元。
不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477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390元,医学类专业6020元。
高职院校文科类专业5640元,其他专业68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