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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新政为非公经济除虫 专家称政商关系正重定义

2016年04月13日 15:39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 

  法制晚报讯(记者 温如军)近日,全国多省市区密集出台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件,《法制晚报》盘点梳理发现,从中央到地方,非公经济被提上前所未有的高度。

  今年以来,对非公经济的利好消息频传。3月3日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开幕当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引爆了非公经济界人士第一轮朋友圈的热议。

  在该意见发布的第二天,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参加了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的联组讨论,并提出了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两个毫不动摇”和发展非公经济的“三个没有变”。

  有分析指出,每年的全国两会上,国家最高领导人前往的第一个组团往往被赋予更多的解读深意,极具风向标意义。两会后,多地密集出台政策更加佐证了上述分析。

  民企停产、破产屡见不鲜

  当前,由于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加上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等因素,许多民营企业出现了较大的经营困难,甚至停产、破产现象也屡见不鲜。由此引发了一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担忧和疑虑。

  民营企业在获得社会资源要素能力及抗风险能力等方面远不及国有企业,同时,为了生存发展,民营企业相互之间同质、低质竞争有陷入恶性循环之危,从而导致民营企业总体生存环境压力更大。

  尽管政府部门各项降税减负政策密集出台,但中小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另外,非公有制经济不仅面临经济下行之压力,还由于违规行政、经济行为政治化等因素,使得民营企业面临着极高的司法风险。一些在改革开放三十年中积累成长起来的实力型民营企业,在多重挤压下纷纷破产和倒闭,导致中国民营经济空心化,缺乏创新动力。

  “现行的法律规定在扣押、冻结、查封企业财产方面还不够细致,企业被超额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时有发生。”专家学者一直呼吁,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应该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司法诉讼。

  中央为政商交往指明方向

  “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呼声每年都会出现在两会上,只是这种呼声今年格外响亮。3月11日下午,梅地亚中心迎来了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的最后一场记者会。

  “我们确实面临经济下行压力的一些挑战,但是我们认为机遇大于挑战。”面对台下的记者,全国政协委员、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文彪说出自己的想法。

  两会伊始,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了全国政协工商联和民建的联席会,在会上,总书记强调把公有制经济巩固好、发展好,同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

  《法制晚报》记者在两会现场采访中感受到,这番讲话尤其让民营企业家感受到了“诚意”。习近平在讲话中,以“亲”、“清”两字阐明了政商关系的核心,为政商交往指明了方向。

  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

  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两会上表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今年两会上,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视被视为民企发展的“定盘星”。

  “两高”行动 发布典型案例 向侵害民企行为说“不”

  近日,最高检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将“两会”期间的表态转变成了实际的行动。强调检察机关要更加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坚持既充分履行职能、严格依法办案,又要防止办案对非公有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

  检察机关要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慎重使用搜查、扣押、冻结、拘留、逮捕等措施,慎重发布涉及非公有制企业案件的新闻信息,坚持“六个严禁”,即严禁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严禁以服务为名到发案单位吃拿卡要报,严禁使用涉案单位的交通通讯工具和办公设备,严禁乱拉赞助和乱摊派,严禁干预发案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干预非公有制企业合法自主经济行为。

  对于知法犯法、违法办案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

  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10个典型案例,强调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

  《法制晚报》记者在发布会现场注意到,10起案例涉及买卖、租赁、供用水、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合同纠纷案件,还包括股权出资、股权转让、破产重整等。

  最高法的典型案例很大程度上也是党和国家对非公经济整体态度的一个风向标。上述10个案例对政府侵害民企的行为说“不”,依法平等保护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新政盘点 8省市区为非公有制经济“除虫”“护花”

  《法制晚报》记者梳理盘点发现,截至目前,31个省市区中,至少有8地区出台了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意见。

  “省检察院出台依法保障促进非公经济的意见,其中很多做法被最高检采纳推广,向全国提供了湖南样本。”近日,湖南省工商联副主席李曦向媒体记者介绍,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倡导使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成为当地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举措,立案监督了一批该立案而不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以及胡乱查封企业财产的违法案件,避免办案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湖南将意见视为给非公经济“除虫”“护花”。“‘除虫’是为‘护花’,要把办案对企业产生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不能因为不合适的执法行为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不能因为不正当的执法行为损害守法企业合法权益。”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回应说。

  贵州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二十条措施》,依法严厉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权益及从业人员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惩治破坏市场秩序、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依法严肃查处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

  “鄂检十条”从营造公平的法治化经商环境、依法保护非公企业权益、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等方面发挥检察院职能,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浙江省检察院21条《意见》也较为具体:检察机关要在法律政策界限把握上容忍改革创新失误、犯错,杜绝选择性司法,防止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

  另外,河北、山西、福建、甘肃等地也出台了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有关措施或意见。

  解读 官员正疏远民企?政商关系正重新定义

  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著名经济学家常修泽近日在人民论坛网表示,经过37年的改革开放,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它在促进经济增长、提供税收、解决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力量,尤其是在解决就业方面,更是功不可没。

  据《人民日报》报道,目前,非公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超过百分之六十。常修泽分析,以2015年为例,整个中国(指大陆部分,不含港澳台)国内生产总值67.7万亿元,“超过百分之六十”即超40万亿是民营经济创造的价值。

  常修泽认为,中央明确提出了要树立新型政商关系,既亲又清,带有某种制度性的安排。

  “随着八项规定的出台,一些政府的官员疏远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的朋友感到,这是不是新的歧视啊?”常修泽说,中央给民营企业家吃“定心丸”,因为他们现在思想上有些波动。

  常修泽分析,政商关系过去在我国不是很正常,这两者之间存在很严重的问题:从政府的官员方面说,有一部分腐败分子和企业建立扭曲的关系,政商勾结,以权谋私;从企业家方面来说,看到腐败链条,不是想办法去正确处理,而是去投靠,知道政府官员喜欢这一口,就拿钱和官员一起玩。到最后只会两败俱伤,因此要重新定义政商关系。

  “新型的政商关系要求政商之间站在一个纯洁的高度,划清界限,清清白白,清清爽爽,不能不分彼此,权是权、钱是钱,不能相互勾结,不能逾越这个底线。”常修泽说。

  《法制晚报》记者获悉,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加强与党政纪检监察部门、工商联组织的合作,主动介入项目特别是民营重点项目审批督办,看是否存在失职、渎职的行为,依法打击、积极预防侵害民企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护航。本版文/记者温如军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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