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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消费投诉两年翻番 广东省消委会:建议专项立法

2016年06月16日 09:33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广东消委会联合全省23个地市(区)消委会 向全国人大法工委等部门提交建议报告

   全国大型连锁水果店水果营行关门导致消费者群体性投诉,仅深圳就涉及金额100多万元。广东11地市消委会受理的预付式消费投诉也从2013年的3131件猛增至2015年的7195件,增幅超100%。记者昨日获悉,针对广东预付式消费存在的种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携手全省23个地市(区)消委会,联名向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及国家商务部提交整治规范预付式消费问题的建议报告,代表广大消费者提出了关于加强立法、强化监管及推动共治等方面共十余条解决建议。

   今年第一季度,深圳市消委会收到关于博贝优品文化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博贝公司)投诉105宗,投诉的内容主要是从事幼儿早教的UP博贝优品关门倒闭,机构相关人员失联,老板跑路,不能正常履行合约,牵扯大量消费者。

   深圳市消委会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一方面积极展开调查,另一方面与相关负责人联系,沟通解决方案。福田消委会在2月23日与股东之一的深圳市邦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取得了联系,邦德公司在当日下午与消费者召开了现场调解会,承诺两天内出具详细解决方案。2月26日下午,邦德公司与消费者达成共识,提出了争取恢复上课、追究博贝公司的退赔责任、将预付款等额转换成邦德教育课程培训费等三个初步解决方案。

   省消委会介绍,此次广东消委会系统联名“上书”国家有关部门,主要源于近年在广东,预付式消费侵权问题频发,相关消费投诉逐年大幅增长,消费过程中的虚假宣传、消费欺诈及服务陷阱等常见“消费大坑”,以及维权过程中面临的举证、追责及索赔等诸多困难,常常困扰消费者。此外,个别不良商家高风险经营导致破产倒闭,甚至恶意卷款“跑路”,往往因涉案人数及金额规模较大,从而容易引发群体性维权事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严重的危害。

   原因分析:

   法律规范、执法监管、商业诚信引发预付式消费问题

   综合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后,省消委会认为,预付式消费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法律规范问题。我国目前专门针对预付式消费的法律规范,仅有商务部2012年9月份出台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是行政规章,层级较低,且规范对象及适用范围都比较有限。

   二是执法监管问题。目前监管体制不完善、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管职责不清晰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无论是主体监管、行为监管还是信用监管,都实施不是很到位。

   三是商业诚信问题。一些经营者缺乏守法诚信的意识自觉,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不惜采取损害消费者权益等不当手段来谋取自身利益。

   解决方案:

   建议专项立法 推行先行赔付

   省消委会在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报告中向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及国家商务部分别针对性地提出若干建议。建议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对预付式消费进行专项立法,出台国家层面的法律规范,并在立法中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预付式消费的准入、规范、监管及维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国家商务部作为预付式消费的重要监管部门,积极推动预付式消费立法,健全执法监管体系,推动社会协同共治,并积极探索采用信用监管、第三方监管、推行先行赔付等有力监管手段,引入行业连带担保、资金第三方存管、行业消费卡退卡等制度规范,切实整治和遏止预付式消费乱象。

   文/广州日报记者李大林

   通讯员 粤消宣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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