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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保险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东应对信息预披露

2016年07月26日 14: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7月26日电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近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股权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保险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东的,应当对资金来源、关联关系、股权结构等信息进行预披露;新设保险公司筹建申请的有关情况,由保监会在官方网站或指定统一信息平台进行公开披露。

  《通知》介绍,近年来,随着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保险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保险公司股权变动也日趋频繁,丰富的资本来源激发了保险业的活力,但同时少数社会资本通过股权代持等隐蔽手段投资入股保险公司,带来一定的风险隐患,有必要进一步加强股权信息披露监管予以完善。

  《通知》按照“公开透明、关口前移”的基本思路,充分利用信息预披露机制,督促保险公司规范股权变更行为,要求保险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东的,应当对资金来源、关联关系、股权结构等信息进行预披露;新设保险公司筹建申请的有关情况,由保监会在官方网站或指定统一信息平台进行公开披露。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信息披露的义务人为保险公司股东,股东应当确保提交披露内容的真实完整。二是信息披露的内容有:决策程序,增资方案或股东变更的具体情况,资金来源声明,股东之间关联关系说明等。三是信息披露的平台主要是公司官方网站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四是信息披露的时间是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相关决议后的10个工作日。

  《通知》的发布是保监会利用市场化手段加强股权监管,提高透明度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一是有利于完善股权监管制度体系,充分借助各方面社会力量,提升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有利于加强信息披露和社会舆论监督,提高审核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外部约束机制。三是有利于督促保险公司加强股权管理,建立内部自律机制,提高合规管理水平。下一步,保监会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探索建立股权管理全链条审查问责机制,确保股权管理合规、公平、公开,促进保险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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