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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敏:中央是怎样为科研人员“松绑”的

2016年08月02日 16:36 来源:中新经纬 参与互动 

  作者 胡敏(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中新经纬特约专家)

  由于以往科研经费使用环节被管得“过细过死”,不少科研人员都有这样的体会:立项前“千方百计编预算”,结题前“托亲找友寻发票”,做科研之余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做“会计”,往往被弄得焦头烂额、疲惫不堪,稍不注意,还可能因“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而被通报批评。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科研人员使用经费“松绑”。对于这份文件,不少科研人员如获至宝,感到终于可以踏踏实实做科研,不用为财务问题发愁了。

  近年来,中国对科技创新越来越重视,对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投入逐年加大。但因为长期以来科研管理泛行政化,科研人员普遍反映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程序过于僵化,资金使用额度不能“项目交叉”,报销项目和单据制定的“过严过细”。比如,以前规定单张发票报销面额不能超过200元,如果是超过200元的发票就不好报了。因此,找发票成为科研人员、科研助理的“老大难”。总体来看,以前科研经费使用是“重物轻人”,难以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也浪费了他们大量的精力,一些科研人员为了减少麻烦甚至不愿意做课题。

  而此次关于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调整,可以说是新形势下解决科研体制改革问题的一个突破,化解了科研人员在资金使用问题上的难题。

  根据《意见》显示,最重要的两个关键词就是“松绑”和“激励”。

  “松绑”方面有一大亮点,就是简化预算编制科目,下放调剂权限,将直接费用中的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合并为一个科目。以前,在国际合作项目中手续繁琐难弄,有时候光是给外国专家定机票就不知道要走多少遍流程,一些人为了减少麻烦甚至停掉所有国际项目。

  同时,年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收回制度也有了重大改革。以前科研经费年度内使用不完,就得上交。为了防止上交,一些科研人员甚至在使用年度末期“突击花钱”,造成了巨大的浪费。而现在,当年的钱花不完不用收回,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可以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可以在两年内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

  此外,《意见》还加大了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科研项目资金中的“间接费用”提高了比例,这个“间接费用”可以在比例范围内统筹安排绩效支出;明确了劳务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对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对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都可以开支劳务费。而以前,为了给研究生和助理支付劳务费,基本都要使用一些“作假”的手段才能完成。

  除了“松绑”和“激励”,《意见》并未放松对于科研经费的“管”,即:强调在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简政放权后,也要防止资金“跑冒滴漏”。以往为了报销,一些人把私人消费也违规当做科研经费来报销,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坏的影响。因此,《意见》强调“放权”之后,这个“管”更要加强,要促进项目承担单位“接得住,管得好”,要规范资金管理,要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实行内部公开制度,确保资金、人员“两安全”。

  可以说,这次改革是给科研人员松绑减负的硬举措,也是有助于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招。不过,要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性,我国科技体制改革还有许多问题待解,比如课题的申报门槛还有待进一步降低,考评机制有待进一步严格,课题负责人对于项目的自主权也有待提高。(中新经纬APP)

【编辑: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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