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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郑综保区获新政:企业内销产品可选择低税负

2016年08月16日 10: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郑州8月16日电(记者 吴扬)郑州海关对外发布的消息称,从9月1日起,河南省新郑综合保税区企业在产品内销时,将可以有选择地以税负较低的方式缴税。这项税收政策已得到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的批准。

  据介绍,新郑综保区是除有自贸区省(市)外特别获批实施这项政策的5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之一。另外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分别位于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省市。

  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是指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内销的货物,根据企业申请,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照章征收。企业选择按进口料件征收关税时,应一并补征关税税款缓税利息。

  通俗的说法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保税加工企业,不用再像此前内销时关税一定按成品征税,而是能够选择以税负较低的方式缴税,即可以选择按料件征税或是按成品征税。

  郑州海关相关负责人说,该项试点政策在新郑综保区实施,有利于增强新郑综保区招商引资的竞争力,吸引更多国际性加工制造企业入驻,加速产业聚集,推进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快速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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