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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在成都设总部 最高可获4000万元支持

2016年08月31日 09:30 来源:四川日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 蒋君芳)8月30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获悉,《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已于日前印发,《意见》提出,到2020年,成都将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发展成为中西部保险中心。

  《意见》提出,到2020年,成都保险机构要达95家,保险法人机构达5家,全市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5.7%,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4500元/人。

  为此,成都将从政策上大力引导发展保险总部经济,对在该市新设立(迁入)总部或者区域总部的境内外保险法人机构,按照注册资本 (营运资金)的1%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最高支持金额为4000万元。充分发挥成都在西部地区的地缘、人力优势,吸引更多国内外保险公司来蓉设立分支机构和后台运营中心。

  成都将大力发展包括货运保险、航运保险、仓储保险在内的综合物流保险,重点建设服务“蓉欧+”铁路大通道的专业物流保险中心,支持保险公司在蓉设立物流保险运营中心。进一步扩大物流保险业务范围,积极研究加强对港口码头、运营责任等相关险种的支持政策,推动货运保险电子发票试点。

  与创新创业结合,是成都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发展方向之一。成都将大力推广专利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质量保证保险和产品责任保险,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装备升级。探索科技企业联合投保模式,优化风险定价和损失分摊机制。探索建立针对科技型企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机制。针对鼓励类科技型企业,在全市建立财政补贴、银行贷款、保险保障的“政银保”小额贷款模式,完善借款人意外风险保障,助力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

  此外,成都还将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扩大保险资金使用规模,鼓励和吸引保险资金以股权、债权等多种方式投资轨道交通及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统筹、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民生工程和重大工程。

  原标题:保险机构在蓉设总部最高可获4000万元支持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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