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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将开展第三次大督查

2016年08月31日 11:04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记者 刘国锋

  国务院8月30日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次大督查的通知》,将对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实地督查,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通知》表示,督查的重点内容是保持经济平稳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四个方面工作。

  保持经济平稳发展方面,围绕适度扩大总需求,发挥有效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补短板的关键作用,保持消费平稳增长,促进进出口企稳回升,督查6项内容:一是加快重大投资项目开工建设,二是促进社会投资尤其是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三是清理盘活财政沉淀资金,四是扩大消费需求,五是促进外贸创新发展,六是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围绕加快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解决重点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督查7项内容: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二是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三是化解房地产库存,四是降低企业杠杆率,五是降低企业成本,六是加大力度补齐短板。

  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围绕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督查3项内容:一是加快“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二是促进制造业升级,三是激发各类主体创业创新活力。

  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围绕妥善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坚决稳住就业这个“底盘”,保住基本、兜住底线,督查7项内容:一是扩大就业创业,二是加强保障房分配管理,三是促进农民增收,四是促进教育公平,五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六是切实加强社会保障,七是加大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治理力度。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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