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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鼓励在省际交界区开展区域一体化发展试点

2016年09月07日 11: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 中新社发 泱波 摄  

  中新网北京9月7日电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探索建立毗邻省份发展规划衔接机制,支持和鼓励在省际交界地区开展区域一体化发展试点试验。注重以区域一体化促进全国统一市场建设,通过改革创新打破地区分割和利益藩篱,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指导,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科技合作与协同创新,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深化社会事业领域合作,促进区域协同发展、有条件的地区一体化发展。

  《意见》明确,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不断扩大协同合作领域和范围,促进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推动东北地区新一轮振兴,深化泛珠三角、泛长三角区域合作,提升合作层次和水平。支持成渝、中原、长江中游、关中—天水、北部湾等中西部重点经济区结合贯彻国家战略规划,加快一体化发展进程。

  《意见》要求,探索建立毗邻省份发展规划衔接机制,支持和鼓励在省际交界地区开展区域一体化发展试点试验。注重以区域一体化促进全国统一市场建设,通过改革创新打破地区分割和利益藩篱,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促进人员、技术、资本、货物、服务等要素有序自由流动,全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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