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等行业与其他投资主体同等对待

2016年10月19日 21:2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原标题: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与其他投资主体同等对待

  新华社北京10月19日电(记者郁琼源)记者19日从住建部了解到,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与其他投资主体同等对待。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的意见》,拓宽了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的投资渠道。

  意见指出,民间资本可通过独资合资等直接投资方式、政府社会合作的PPP模式以及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股权认购、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渠道进入。同时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资产兼并、企业重组,打破区域和行业等限制,解决企业“小”“散”“弱”等问题。

  意见从土地供应、行业用电、金融服务等多个方面优化民间资本投资环境。在土地供应方面,突破性提供了有偿使用的供应方式;在用电方面,支持供水、燃气、供热、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在金融服务方面,对民间资本加大了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开展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支持相关企业和项目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可续期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编辑:左盛丹】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